昆明一55歲男子因10元煙錢殺父 行兇後在家呆3天
55歲兒子“啃老”不成,連捅5刀將82歲老父親殺害(本報1月22日曾報道)……昨天,昆明中院公開審理此案。原來,姚某是一個典型的“啃老”族,案發當晚,姚某到父親家蹭飯,臨走前向老父親要10元煙錢被拒後,他拿出隨身攜帶的跳刀捅向父親……
回顧
離婚後25年不幹活
1960年10月11日出生的姚某,高中畢業後,在昆明一家建築公司上班,後來結婚並生育一女。他在家排行老大,下面有一個弟弟和妹妹,其父親是退休工人,母親去世後,老父親獨自居住在大觀路單位宿舍裏。
老人雖然年過8旬,但身體非常健康,篆塘公園成了老人安度晚年的場所,有幾個玩得來的牌友和棋友。
1990年,姚某辭去工作,一直在家遊手好閒,因此妻子與他離婚,離婚後,夫妻倆從不來往,女兒由妻子撫養。姚某殺父時,他的女兒正在上高中。
據了解,姚某離婚後,將自己在西壩的房子出租,靠租金維持生活。他基本不跟前妻和兄弟姊妹來往,只是日子過得很窘迫時,會經常到父親家蹭飯、要錢。
逆子“啃老”啃死老父
去年8月15日傍晚,姚某因7天沒吃飽來到老父家蹭飯。老父沒理他,姚某就自己下廚煮了碗麵吃了,碗都沒洗就放在桌子上。
當晚7點多,老父親見兒子吃完了,就趕姚某回去。 姚某説:“給我10塊錢,買包煙抽抽……”
老父親一聽到兒子又要錢,就嘮叨:“你不上班工作,就是找我要錢,這點退休工資,我還要生活嘛!沒得錢,你趕緊走。”
“我當時鬼火一綠,掏出隨身攜帶的跳刀,趁他不注意,從背後捅了一刀……”姚某説,當時多虧了有一個凳子把老父親絆倒,不然他根本不是老父親的對手,雖然老父親已經82歲,身體卻好得很。
老人準備從地上爬起來反抗,姚某立馬騎在老父親的身上,用刀連捅老父親,老父親還在喊:“殺人啦!殺人啦!”只是聲音越來越小……10多分鐘後,老父親停止了呼吸。
行兇後停留3天
老人死後,姚某本想把老父親拖到床上,他吃力地把屍體拖進臥室後,使出了全身力氣,都沒能把屍體拖上床。
姚某乾脆把屍體放在床邊的地上,把被子蓋在屍體上,並用床單、枕頭蓋住面部。他在父親身上搜了一遍,半毛錢都沒有搜到。當晚,姚某就在沙發上睡了一宿。
第二天,姚某抱著父親家一個陳舊的電視機,在小區門口賣了40元,買了5包紅塔山香煙,又返回父親家裏。
煙對姚某來説,跟命一樣重要,有了5包煙,姚某一直在老父親家呆了3天,這3天期間,他都是煮麵吃。
8月18日,姚某決定離開老父親家,臨走前,他拿著老父親生前使用的一部老年手機,他拿出去賣了20元買煙抽。
留書説明真相
“我想了很多,決定還是把殺父的事情告訴公眾。”姚某説,他拿出一張信簽紙,在上面寫到父親是我殺死的。
紙條寫好後,他把自己的身份證號、紙條和作案用的刀一起放在茶几上,便離開父親家。從此,姚某過著流浪逃亡生活。離開時,姚某還把父親家的房門鑰匙插在門上。
“離開父親家後,在大觀路附近流浪,有時候餓了就乞討。”姚某説,白天他經常去篆塘公園、大觀路河邊找人打牌。
今年1月2日,警方在篆塘公園對姚某盤問時,他承認自己殺死了父親。被抓時,姚某正在和幾個牌友一起打雙扣。法庭上,姚某特別提醒法庭:“我被抓時,僅是打雙扣,沒有賭錢。”
【疑問】
兇器從哪來?
姚某的作案兇器——刀從何而來呢?
法庭上,姚某説,這把刀一直揣在身上。
“我這日子過得有上頓沒下頓的,就整了一把刀隨身攜帶著,有時候有輕生的念頭,想過用這把刀自殺。”姚某説,但對自己下不了手,這把刀就一直揣在身上。
姚某殺死親生父親後,他還試圖用刀自殺過,但當刀割向手腕時因為太疼,也就放棄了用刀自殺的念頭。
姚某是否算自首?
公訴人稱,姚某因家庭瑣事糾紛,持刀刺殺其父親胸腹部,經屍檢證實,死者胸腹部有5處創傷,導致老人死亡原因是捅在心臟上。公訴機關認為,姚某的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庭上,姚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實都沒有異議。
姚某的辯護人説,姚某作案後,寫了一張紙條放在茶几上,寫明被告是殺人兇手,歸案後,也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應當認定自首。
公訴人當即反駁稱,被告殺死自己的父親後,而是在流浪逃亡,並沒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所以不能認定為自首,被告的行為屬於坦白。
【花絮】
法院邀在校大學生旁聽
庭審中,昆明中院邀請了100多名在校大學生旁聽了此案。
當公訴人出示證據證實姚某殺父的細節時,旁聽席發出哀嘆聲,同學們對姚某殺父行為感到悲哀。
“真不敢相信一個55歲的兒子會殺死自己的親生父親,這個被告人應該是心理扭曲了,他咋個下得了手呢?”張同學説,她一直抹著眼淚聽完了庭審,想到老人慘死的場景,真想衝上被告席打被告兩拳。
因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日宣判。
雲報全媒體 記者 柏立誠 王宇衡
原標題:昆明一55歲男子因10元煙錢殺父 百餘大學生旁聽審案感嘆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