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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石膏礦坍塌事故報告:責任人自殺 19人被追責

2016-11-24 15:30:55|來源:新華社|編輯:李邵鵬

  

  1月29日,被困井下36天的一名礦工被成功救出。 當日,經過36天艱難救援,山東平邑“12·25”石膏礦坍塌事故中又有4名被困礦工獲救。新華社記者 郭緒雷 攝; ; ; ; 2015年12月25日7時56分,位於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保太鎮境內的萬莊石膏礦區發生採空區坍塌,造成平邑縣玉榮商貿有限公司玉榮石膏礦井下作業的29名礦工被困。經全力救援,15人獲救升井,1人死亡,13人失蹤。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133.9萬元。

  調查組認定,與玉榮石膏礦相鄰的萬棗石膏礦採空區經多年風化、蠕變,採場頂板垮塌不斷擴展,使上覆巨厚石灰岩懸露面積不斷增大,超過極限跨度後突然斷裂,灰岩層積聚的彈性能瞬間釋放形成礦震,引發相鄰玉榮石膏礦上覆石灰岩垮塌、井巷工程區域性破壞,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同時,玉榮商貿有限公司未落實採空區監測治理主體責任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玉榮石膏礦對相鄰礦山採空區坍塌風險認識不足、防控不到位,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停産礦山採空區監測和治理監督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此外,業內對房柱法開採石膏礦山上覆巨厚石灰岩層大面積斷裂坍塌危害性缺乏認識,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在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方面,玉榮石膏礦法人代表尹某等三人已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捕,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另有一名事故責任人于2015年12月28日井下救援時自殺身亡,公安機關對其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檢察機關擬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平邑縣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檢測站站長徐某和平邑縣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科科長趙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後,二人還將由當地紀檢機關或者有管轄權的單位給予其相應黨政紀處分。

  此外,平邑縣原縣委書記豐程秀、縣長劉春波、常務副縣長馮青松等14人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平邑縣玉榮商貿有限公司被處以300萬元人民幣罰款。

  事故中獲救升井的15名礦工均已於今年2月22日全部治愈出院,遇難和失蹤礦工家屬已經簽訂賠償協議並獲賠償,善後處理工作已經結束。

  原標題:山東平邑石膏礦坍塌事故19人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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