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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收購許可證終廢止:有人因"無證收糧"被判刑

2016-11-24 10:11:31|來源:新華網|編輯:谷士欣

  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題:上百萬經紀主力軍“告別”無證收糧——施行十餘年糧食收購許可證被廢止的背後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丁文傑、宋曉東、張志龍

  近日,國家糧食局出臺《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個體,今後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不用再辦理糧食收購資格,施行了十多年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被廢止。

  “新華視點”記者深入基層採訪發現,此前多年,全國各地廣泛活躍著規模超過100萬人的糧食經紀群體。他們雖然起到糧食收購主力軍作用,大部分卻因沒有條件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長期處於不合法狀態,既缺乏有效監管也面臨法律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説,新政策的出臺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進步,未來還應進一步實現由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轉變為登記備案制,加強過程管理。

  曾有上百萬人多年“無證收糧”,有的甚至被判刑

  今年7月,內蒙古臨河區農民李某因“未經糧食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機關核準”收購玉米而被依法判刑,引起關注。記者深入山東、河南等産糧大省採訪發現,像李某這樣利用農閒時間從農民手中收糧的經紀人已成為基層糧食收購主力軍,但他們絕大多數都是無證收糧。

  河南工業大學糧食政策與法律研究所所長穆中傑的一項調研發現,在河南,糧食經紀人收集的糧源佔糧食收購總量的85%以上,已成為從農民手中為各類糧食企業匯集糧源的主力軍。

  河南漯河市糧食局副局長楊振剛告訴記者,截至8月中旬,漯河全市收購小麥89萬噸,其中近80%的小麥來自糧食經紀人和企業。

  全國到底有多少糧食經紀人?目前無法精確統計,但據行業權威部門調查,我國糧食經紀人至少100萬人。

  然而,數量龐大的糧食經紀人中,很少有人辦理收購許可證。漯河市糧食局負責人説,全市辦證的企業和經紀人只有150家,其中個體糧食經紀人僅有12人,“全市糧食經紀人沒有準確統計,但是取得許可證的肯定是極少部分”。

  齊河是山東糧食生産大縣。縣糧食局副局長王克貴介紹,齊河縣先有糧食經營持證業戶135家,包括國有、民營及個體糧食購銷企業、麵粉加工企業等。對於廣大的糧食經紀人,縣裏沒有辦證,也沒有詳細的統計數據,“有七八百人吧”。

  張震海是河南潢川縣一位有著10多年收購經歷的糧食經紀人,每年收糧上百萬斤。他告訴記者,潢川縣從事糧食收購的經紀人至少有千人,“沒聽説誰辦了證”。河南省淮濱縣糧食經紀人王偉濤收了20多年糧,他告訴記者,自己沒聽説從農民手中收糧需要辦證,他認識的糧食經紀人都沒有辦過許可證。

  雖然絕大部分糧食經紀人都是“無證收糧”,但隨著糧食流通市場的放開,各地對糧食經紀人隊伍持鼓勵態度。

  山東汶上縣糧食局局長李福峰告訴記者,糧食經紀人隊伍的出現有利於促進糧食流通,“現在農村勞動力短缺,賣糧距離也越來越遠,也不可能曬乾後再賣,糧食經紀人正好彌補了這些短板”。

  常年與糧食打交道的中儲糧河南省公司購銷計劃處處長李明深有體會地説,從收儲部門來看,目前糧食大部分都是經紀人從農民手中收購,這個隊伍在糧食市場流通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過高的許可證門檻攔住了普通經紀人

  為什麼絕大多數糧食經紀人沒有糧食許可證?門檻太高,普通個體糧食經紀人邁不過去這個坎。

  記者查閱了解到,個體工商戶辦理許可證需要提供3萬元以上的存款證明,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經營場所産權證明或有效租賃合同等證件。“需要200噸的倉容,一定的檢測設備,還要有取得資質的質管員和保管員,並且有一定量的資金準備,大部分糧食經紀人不具備辦證條件。”李福峰分析説。

  根據此前施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經營者取得糧食收購資格後,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條例還規定:未經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許可擅自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收購的糧食;情節嚴重的,並處非法收購糧食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高門檻把糧食收購的主力軍攔在了合法收購之外,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地方對本地糧食經紀人的收糧行為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雖然無證經營,但也不會查處。但從法律上來講,這些經紀人隨時都會面臨被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有的基層執法人員也存在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的問題。

  山東聊城某縣一位糧食經紀人説,他去年在收購玉米的時候就被當地糧食執法部門人員告知,沒有糧食收購許可證就不準收糧。不得已他找到縣糧食局一位熟悉的領導打了“關照”電話,於是很順利地開展收購。並且,“因為去年打了招呼,今年收糧就沒人找麻煩了。”他説。

  記者梳理髮現,近幾年,打擊無證收糧的案例在全國各地並不鮮見,其中,被查處的多數是外地糧商糧販。比如廣西田東縣、福建光澤縣等查處過浙江籍人士到當地農村無證收糧的案件,對收購的稻穀進行暫扣查封,對當事人違法收糧行為予以處罰等。

  新政策出臺後,終於摘掉“非法收購”帽子的糧食經紀人拍手稱快。“聽到內蒙古農民收購玉米被判刑的消息,我的心一直懸著。如今政策改了,心也落地了。”糧食經紀人王偉濤説。

  一直沒有辦許可證的李彥芳,在山東嘉祥縣滿硐鎮鎮駐地租了幾間房子收購糧食。他説,每天收購糧食10萬斤左右,都是走街串戶的比他經營規模更小的經紀人送來的。多的時候一天要收100多車,少的時候也有二三十車。“一直都想辦證,但諮詢了幾次發現希望渺茫,這下不用再因為無證經營擔驚受怕。”

  糧食流通管理應放管結合

  相關專家表示,管得太嚴不行,放得太松也不行,糧食流通涉及國家糧食安全,關係國家安全穩定,在管理中必須結合市場和現實情況,放管結合,常抓不懈。

  《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需辦理糧食收購資格。但除了要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糧食收購者從事糧食收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外,並沒有更為具體、嚴格的監管規範,也缺乏相關的行業標準。

  基層一些糧食部門幹部認為,取消糧食收購許可證適應當前糧食市場的需求,不過,如果缺乏有效的行業監管,也可能導致糧食市場交易出現違規違法亂象,威脅國家糧食安全。

  一些糧食經紀人認為,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提升管理服務,理順糧食交易市場。糧食經紀人張震海説,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不僅僅是管理者,還應該為糧食市場流通提供服務。簡政放權不是撒手不管,相關部門有責任有義務搭建好平臺,提供好服務,維護好糧食流通交易的秩序。

  河南鄭州糧食批發市場分析師申洪源認為,糧食流通管理要做到有松有緊。“松”就是在原有糧食市場進入門檻把關上適當放鬆,只要符合最基本的場地、資金資質,在登記備案後都應准許進入市場進行收購,新規的出臺已初步實現;“緊”則是要強化糧食主管部門對市場監管的責任,從過去的資格門檻轉向品質把關,切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産品品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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