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通報處理環評“挂靠”行為 兩機構被限期整改
中國環境報訊 環境保護部近日通報了對存在環評工程師“挂靠”行為的兩家環評機構和4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
經湖南省環境保護廳核實,深圳市景泰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工程師胡律書實為湖南省冷水江市環境保護局在職人員。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核實,寧夏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環評工程師張金龍、馬麗亞、高魯兵一直不在崗,屬“挂靠”人員。
根據《資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環境保護部決定對兩家機構予以限期整改6個月,4名環評工程師3年內不得作為資質申請時配備的環評工程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編制人員,違規行為記入誠信記錄。
環境保護部要求,兩家機構整改期自通報印發之日起計算,整改期間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得受理該機構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申請,整改前審批部門已受理的可繼續完成審批,整改期滿後應向環境保護部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環境保護部要求,各級環保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本部門持有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開展自查,對存在“挂靠”行為的人員一律責令自行辦理登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