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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數萬元血透報銷單被寄丟 快遞公司:可賠100元

2016-11-29 16:10:39|來源:新民晚報|編輯:李邵鵬

  【新民晚報·新民網】“18000元的血透報銷單被圓通快遞寄丟了,對方説只能賠幾百元!”近日,程先生致電本報反映,其快遞回老家準備報銷換太太“救命錢”的血透單,因圓通公司疏漏遺失,如今面臨無法報銷無錢救命的困境。

  市民:快遞至今仍在“運輸中”

  程先生的太太是位血透患者,去年因病情加重,程先生便把她從老家鹽城接來上海醫治,每週都要去長征醫院做3次血透。11月6日,程先生通過圓通快遞公司閔行分公司,把3張血透報銷單和病歷卡快遞到鹽城。程先生説,他交運時還特意囑咐快遞員裏面的票據金額上萬,運送要當心,對方打包票説“肯定丟不了”。但三四天過去了,快遞狀態始終顯示“運輸中”,並未到鹽城。因為之前他也通過圓通快遞過一次報銷單,當時隔天就到了鹽城,程先生遂感意外,他曾多次聯繫圓通客服均無果。後來,他來到該圓通網點,網點負責人表示過兩天應該就能到,如果依舊沒到,可能就是寄丟了。“她還説因為我沒保價,最多到時賠償100元。”程先生表示,他壓根不知道還有保價服務,快遞員當時也並未提醒過。最終,圓通承認快遞丟失了,並稱按規定是向程先生賠償100元。“包裹裏的發票總金額是18000元,一旦遺失,就沒法報銷。對於我們病人家屬而言,這筆損失真是天文數字啊!賠100元有什麼用?”程先生搖頭説道。

  查詢程先生的快遞單編號後,記者發現最後更新的狀態日期是11月6日,顯示包裹已從上海轉運中心發往鹽城,之後並無任何記錄。程先生告訴記者,他也尋求過醫院幫助,但院方無法提供其發票存根,只能開具一張醫療花費證明,但那份憑證還是不能作為報銷依據。

  圓通:未保價按規定賠100元

  因無法報銷“救命錢”,程先生曾數次前去該網點找負責人協商,但對方態度一直蠻橫,還丟下一句,“要賠償最多給1000元,不要就去起訴好了。”

  記者昨天聯繫圓通快遞公司,客服部負責人周露表示,程先生的快遞的確遺失了。至於賠償問題,周露稱,在快遞單上賠款協議有註明,如果未保價的快件丟失、損毀或短少,物品類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元,文件類賠償額不超過100元。而如果保過價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他補開證明需要我們配合,也是願意提供幫助,”周露強調,考慮到程先生情況特殊,公司已經超出規定,賠償其1000元,只是其並不認可。

  消協:格式條款無法律效力

  對此,市消保委法務部主任汪鶇表示,包裹一旦遺失,快遞公司以這樣免除或限制其損失賠償的格式條款,涉嫌加重消費者的責任和義務,條款本身可視同無效。同時,他也強調,快遞公司應該規範服務流程,快遞人員在收件時應提醒寄件人保價或仔細閱讀賠償條款,並和寄件人説明哪些可以寄,哪些不能寄,儘量減少糾紛發生。此外,如果消費者能舉證自己的損失是由快遞公司造成的,那麼快遞公司理應按消費者實際損失做出賠償。

  業內人士指出,雖然目前快遞遺失率並不算高,訴諸法律的賠償案件也不多,但對每個消費者而言,若發生就是百分百的損失。更為嚴峻的是,快遞遺失理賠金額的確定也一直存在爭議,消費者維權並不容易。(新民晚報記者 季晟禎)

  原標題:數萬元血透報銷單被圓通快遞寄丟 患者家屬一籌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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