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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將釋放12名中國漁民 曾被判6-12年監禁

2016-12-05 10:54:52|來源:環球網|編輯:賈雪靜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冷春洋】《菲律賓商報》12月5日報道稱,菲律賓上訴法院日前裁決釋放12名被判刑的中國漁民。

  根據中國漁民的律師李霦生提供的上訴院在12月1日公佈的釋放令説,因為檢控方未能證明該12名中國漁民是無可置疑的有罪,上訴院宣判推翻巴拉灣地區審判法庭公主港市第51號分庭于2014年8月5日的判決,以及案中的該12名被告漁民全部無罪,並且下令立刻釋放他們和被沒收的物品。

  上訴院下令將釋放令副本送交懲戒局長或巴拉灣省公主港市伊瓦希監獄官員,以立即執行。並命令相關官員在5天內向上訴院報告所採取的行動。

  該12名中國漁民於於2013年4月,從印尼去中國的途中遇到惡劣天氣,被迫在杜描沓哈島上避風,因而被菲律賓當局拘捕,以及被控在圖巴塔哈群礁非法捕漁。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描利洛較早稱,涉事中國漁船長2013年4月8日晚間11時40分左右在圖巴塔哈群礁北小島東側水域、圖巴塔哈群礁國家海洋公園的公園管理處以東1.1海裏擱淺。漁船船體號為“63168”,載有12名中國船員。圖巴塔哈群礁國家公園的巡查員經過檢查發現,這艘漁船上有漁網,但並沒有發現魚類或海洋生物。

  2014年8月5日,公主港法院判決2013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他們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監禁。12年是菲律賓對“非法捕魚”者判處的最長時間監禁。

  法院給予船長該項罪名最重的判罰,即12年監禁。而其他11名船員也因為“違反2009年的反盜獵規定”被判處6-10年監禁。此外,他們每人還被處以10萬美元的罰款,船隻也被沒收。

  不過,這12人否認了被控的一切罪名。這些漁民曾表示,他們從印尼去中國的途中遇到惡劣天氣,迫於無奈在杜描沓哈群礁躲避,他們當時不知道哪是菲律賓領土。

  據路透社報道稱,一名為這些漁民辯護的菲律賓公共檢察官辦公室(PAO)的律師表示,他將會提出上訴。“我們認為中國漁民是無辜的,他們不是故意進入菲律賓領土,而是受惡劣天氣迫使,”該律師説。

  據媒體此前報道,2013年4月9日,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巴裏洛當天引述圖巴塔哈群礁管理辦公室消息稱,一艘65英尺長的中國漁船4月8日晚間11時45分左右在圖巴塔哈群礁北小島東側水域擱淺。據稱,這艘漁船船體號為“63168”,船上載有12名中國船員。

  2014年8月5日,菲律賓一家法院判決2013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他們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監禁。報道稱,法院判處船長12年刑期,而其他11名船員刑期為6至10年。另外,這些漁民每人被罰款10萬美元,而他們的船也被沒收。這12人否認了被控的一切罪名。

  當時,中國外交部回應稱,中國政府一貫高度重視維護在外漁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同時,要求其依法依規進行捕撈作業。

  圖巴塔哈群礁位於菲南部的巴拉望省普林塞薩港東南181公里外的蘇祿海中,整個礁群由被一道8公里長的海峽分隔開的兩個珊瑚環礁組成。南邊的環礁較小,長5公里,寬3公里;北部環礁則長16公里,寬5公里。兩個珊瑚環礁各自形成一個突出水面的小島。1988年,菲律賓正式建立圖巴塔哈群礁國家海洋公園。1993年,圖巴塔哈群礁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名錄。

  (原標題:菲律賓將釋放12名中國漁民 曾以非法捕魚罪被判6-1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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