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記者搶器材,鹿邑法院在遮掩什麼
同一個案子,出現了兩份不同的判決書。一份判決賠3.2萬元,一份判決賠1.7萬元。河南週口鹿邑縣人民法院的這個案子,夠奇葩。然而,更令人驚詫的還在後面。當地媒體與當事人閆先生一起,希望找到法院説清楚,究竟哪份判決為準。不料,按照法院説好的“週一見”,變成了週一“拳腳相見”。攝像機被砸、記者被打,連記者報警的手機也被搶了。此事曝光之後,網友一片驚呼:厲害了,我的法院!
閆先生為了弄清這個“鴛鴦判決書”,已在當地法院、檢察院、紀委、人大、信訪等部門之間,“鞋都不知跑爛多少雙了”。一個3.2萬元,一個1.7萬元,中間相差1.5萬元。從“技術”層面來説,查起來太簡單不過了。從“錢哪兒去了”的追問層面來説,鹿邑法院倘若真把自己當成一個嚴肅的司法機關,儘早查清此事也是天經地義。
不過話説回來,如果一個法院連媒體的攝像機都要砸、記者都要打、手機都要搶,判出“一案兩決”的結果、不給奇葩判決作解釋,似乎就“不難理解”了。而當地接到報警的派出所民警,簡單了解情況之後,便坐上法院的一輛無牌警車揚長而去。這同樣可以想像,為什麼閆先生“鞋都不知跑爛多少雙”,也沒人為他主持一個公道。
厲害了,我的鹿邑法院!為了不對這個奇葩案件做出解釋,鹿邑法院竟把法治的天平傾斜到這個程度。事件至此,人們感受到的,不是法律的尊嚴,而是當地司法機關可以信手把玩的權力威嚴。
明知“一案雙決”的案子有問題,也不去理會;明知是上門採訪的記者,也敢大打出手,鹿邑法院究竟想鬧哪樣?對於12月5日發生在鹿邑法院門口的這一幕,週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回應稱,“已關注到媒體關於鹿邑縣人民法院保安與媒體工作人員衝突的報道”,立即責成縣法院正確面對媒體監督,迅速查明情況,依法依紀作出處理。並表示,堅決支持調查組對查明的違法違紀人員依法處理,將監督鹿邑縣人民法院對案件依法公正處理,“如有錯誤,儘快依法糾正”。
明明是毆打記者、搶奪器材、阻礙媒體監督採訪,回應中卻説成是相互“衝突”。明明是“一案雙決”,卻愣説成是“如有錯誤”。這是週口中院官方回應帶給民眾的新的疑惑與不解。
鴛鴦判決書,如果是簡單錯誤,為何要拖延至今?是另有隱情還是有意作梗?法院門口的暴力事件,真是相互“衝突”那麼簡單嗎?相關工作人員的舉動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領導意志?諸多疑惑,需要週口中院在此次調查中,給出一併的解釋與兜底。(劉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