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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貼"溫馨提示":交警要拿年終獎貼條力度加大

2016-12-07 16:04:02|來源:北方網|編輯:李邵鵬

  近日,一則“公眾停車泊位管理員”在停車位上張貼的“溫馨提示”,驚呆了周邊的居民。

  今天中午時分,有市民將該提示發佈到網上,在網友之中也引起廣泛議論。

  該提示內容如下

  

  

  “因年底交警為拿年終獎,加大力度給車貼條,為避免給車場車主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特此通知。凡存在本車場內的車輛,請各位車主記號自己的車號限行日期;凡停在便道上的車輛,在每天早晨八點之前(將車)弄走。如果不走,請按順序放在車位裏,八點以後貼條,本車場概不負責。望各位車主配合,謝謝!”

  網友又炸鍋了

  

  

  @血丶瞳:違章停車為啥子不能帖條子?!即便有任務數跟你們有關係嗎?你不違章停車他能隨便帖你嗎?

  @北京達人的博客:這停車場真真的奇葩,你把便道當成停車場收費,還怪交警為年終獎發瘋貼條,貼了條還怪不負責。

  @叫我_少先隊員:哈哈哈哈,對看車大爺“黑”轉路人。

  @南笙丶:我們家附近有條路旁邊小區沒有車位,全停馬路邊上了,都快堵死了,找誰管用。

  @王霆岳:交警不敢。

  這個地界兒到底在哪?

  根據網友發佈的文字和圖片信息,該公眾停車場位於河北區三馬路河北法院附近,當時是中午12時55分,停車場除正規停車位,在兩側的便道上還停著幾輛私家車,甚至便道部分路段停了兩排車,只給市民留下一個身位的過道通過。

  至於這個告示是否屬實,記者就此事詢問公眾公司。公眾公司表示立即找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並且已經找到了該停車場崗亭!!

  公眾公司回復

  媒體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該“通知”為泊位管理員擅自張貼,屬個人行為

  2016年12月6日接到市民微博反應的關於河北區停車場崗亭張貼所謂“公眾公司通知”的媒體消息,公眾公司接到消息後高度重視,責成公司分管領導和公眾五分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到現場了解情況並及時處理解決。

  經核實,市民微博反映的車場為河北區金鐘路停車場,範圍為東四經路至金霞路,媒體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該“通知”為泊位管理員擅自張貼,屬個人行為。

  分公司主要負責同志組織相關人員召開現場會議,對於此事件給公司造成的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對相關責任人按照《天津市公眾停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員工違規違紀處罰暫行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目前,五分公司已將該“通知”清除完畢,對停車崗亭進行重新清潔。下一步,公司將針對此事件在全公司範圍內進行通報,舉一反三,引以為鑒,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關於貼條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條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原標題:因交警要拿年終獎 所以“公眾公司”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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