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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受賄330余萬元 光明前總裁郭本恒一審獲刑6年

2016-12-08 10:23:18|來源:京華時報|編輯:谷士欣

  

郭本恒(資料圖)

  京華時報訊(記者胡笑紅)去年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的光明乳業前總裁郭本恒于近日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其因涉嫌貪污受賄33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0萬元。

  據悉,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于6月2日對郭本恒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郭本恒在擔任光明乳業公司生産技術總監、副總經理及總裁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個人在承接業務、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共計價值330萬餘元。

  判決書中詳細列舉了郭本恒11項受賄事實,其中有兩項來自光明乳業內部。2006年4月,郭本恒收受光明乳業公司酸奶部項目經理吳某價值38326元的車牌1塊。2008年初,郭本恒收受光明乳業公司人力資源總監孫某賄賂的5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郭本恒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0萬元。扣押及退繳的贓款予以沒收,涉案財物予以追繳。

  去年6月25日晚間,光明乳業發佈人事變動公告稱,公司董事、總裁郭本恒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職務。2015年7月22日,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上海市監察局發佈信息顯示,光明乳業原總裁郭本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根據此次法院判決書顯示,郭本恒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

  據記者了解,任職期間,郭本恒對光明乳業的發展曾做出重要貢獻。資料顯示,郭本恒今年53歲,食品學博士,在光明乳業工作了15年。2007年郭本恒接替王佳芬擔任光明乳業總裁,任職期間光明乳業的營業收入由2008年的82.06億元增長至2015年的203.85億元,增長148.4%。

  在執掌光明乳業期間,郭本恒還曾因語出驚人而聞名。2011年7月,郭本恒在上海舉行的中國經營論壇上就奶業標準問題發聲,稱“我們的生奶標準幾乎是全世界最差”。

標簽: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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