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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太愛亂丟垃圾 臺民意代表吁修法收觀光保育費

2016-12-15 16:48:24|來源:中新網|編輯:李邵鵬

圖為觀夕平臺遊客留下的垃圾。(台灣《聯合報》資料照)

  中新網12月15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地區近年來大力推廣觀光,連續兩年入臺觀光客突破千萬人次,但部分觀光景點因人潮眾多,造成環境保育、垃圾處理等問題。“立委”葉宜津提案修法,要求未來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對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收費標準則由主管機關訂定。

  葉宜津在提案説明中指出,為保育觀光地區,帕勞、菲律賓、日本等地,均有收取海洋保育費、入山費等相關收費,以作為維持自然生態保育、永續經營觀光資源的經費來源;參考世界各地及台灣實際狀況,應賦予收取觀光保育費之法源基礎,在有相對應經費來源下,才得確保觀光品質及維持原有生態面貌。

  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審查“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臺當局“交通部”提出意見報告中回應,修法內容規定是“得”收取進入旅客的觀光保育費,已有彈性可由各景點主管機關自行決定是否收費,“交通部”可配合辦理。

  原標題:旅客太愛亂丟垃圾 臺民意代表吁修法收觀光保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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