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司法改革進行時 民眾感受法治力量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從年初的快播涉黃案、陳滿案,到年終的聶樹斌案、喬丹商標爭議案,一批備受關注的熱點案件在2016年審理終結。與此同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全年召開10余次會議,將公安執法規範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增設巡迴法庭等司法改革事項列為重要內容。這些生動鮮活的個案、擲地有聲的改革舉措呈現出2016年法治中國前進的步伐,讓民眾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判決如下:原審被告聶樹斌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再審宣判,申訴長達十餘年的聶樹斌案在2016年歲末畫上句號。法庭依據“疑罪從無”的刑事訴訟原則改判聶樹斌無罪,因強姦和故意殺人被處以死刑的青年聶樹斌在冤死21年後終獲清白。逝者已矣,警鐘長鳴。主審法官夏道虎:“作為司法人員,我們應當牢記錯殺帶來的慘痛教訓,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要確保悲劇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義不再遲到。”
也是在2016年,蒙冤23年的陳滿走出監獄。陳滿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經再審,蒙冤被告人陳滿重獲公正與自由。這起糾錯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道出該案的指導意義:“司法機關無論是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還是審判,以及復查刑事申訴案件,都必須堅持證據的審查,在是否存在犯罪事實、被告人是否實施犯罪這些關鍵問題上,得出的結論具有唯一性才能認定案件事實。如果案件事實認定不能得出唯一性的結論,那麼就應該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加以糾正。”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莫紀宏教授表示,聶樹斌案、陳滿案同此前的浙江張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圖案等一批得以糾正的冤錯案件是近年來司法體制改革産物,讓人們看到司法改革理念如何一步步落地成為現實。莫紀宏説:“司法體制深度的改革,包括了司法管理體制、包括司法審判的體制、包括司法的公開化,還有要提升司法判斷的標準,包括一些證據的標準。所以應該來説聶樹斌案和陳滿案得到糾正是從一個嚴格的法治原則出發,對過去可能存在冤假錯案的地方進行重新審查,用新的標準來要求這個司法審判要負有保障人權的功能,也是司法審判機關實事求是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成果。”
除了得以糾錯的個案,2016年還有一起案件引發持續關注,那就是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與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從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到12月8日公開宣判,法院最終依法認定邁克爾•喬丹對中文“喬丹”享有在先姓名權。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法研究中心李俊慧研究員説,該案的判決對於凈化商標註冊和使用環境、保護知識産權具有積極意義。李俊慧説:“當前,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大氛圍之下,鼓勵的是創新,發揮你的聰明才智去創新商業模式、技術,通過創新贏得市場,並不鼓勵以搭便車、攀附別人品牌的方式獲得不正當競爭的優勢去佔領市場。這個判決彰顯我們國家知識産權保護的決心,對引導企業以正當合法的方式爭奪市場有比較大的指導意義。”
12368是北京法院運用智慧語音識別技術推出的一項便民舉措,在語音交互的同時還以文字形式實時記錄來電內容並反饋相關部門。運用信息化技術進行“智慧法院”建設是包括北京法院在內的全國法院2016年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在北京法院,像這樣的信息化應用還有很多,比如,可以實現遠程訴訟的訴訟服務一體機、可以為法官判案提供審理支持的智慧機器人“睿法官”等。
大學生項丹在法院公眾開放活動中親身體驗了“智慧法院”這些信息化成果,感到非常震驚:“從目前展現的各方面成果來説,我感到很震撼。我覺得法院這個系統技術已經非常先進,全面實現的話會給當事人、律師、法官帶來非常大的便利。”2016年裏,隨著裁判文書、審判流程、執行信息以及庭審等司法數據的網上全面公開,依託互聯網開展訴訟、法律諮詢等服務滿足了民眾的司法需求,為“打官司”帶來便利。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專門成立天平司法大數據有限公司,科學運用司法數據服務“智慧法院”建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莫紀宏教授肯定這些舉措有助於提升司法公信力。“這些措施實際上都是監督司法機關更好來依法辦事,更好的準確適用法律,準確的來調查事實,提高人民法院審案的品質,從而來樹立法院審判在人民群眾中間這個必要的權威,重新恢復人民群眾對司法的這種信心,有助於推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臨近新年,法治中國的前進步伐沒有停頓。根據2016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9次會議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在重慶等四地增設的巡迴法庭或將不日相繼掛牌,與此前設立在深圳、瀋陽的第一、第二巡迴法庭一起,發揮跨行政區域審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滿足群眾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