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文書 柬埔寨救國黨主席桑蘭西被處5年有期徒刑
中新網金邊12月27日電 (記者 黃耀輝)柬埔寨王國金邊初級法院27日宣判,判刑正在流亡外國的救國黨主席桑蘭西和另名助理多罪名成立,判處每人5年監禁,允許3人在法律規定時間內繼續上訴。
金邊初級法院審判委員會主任琳松那宣讀判決書: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第107條、第108條、第428條、第430條、第495條和第29條,判刑流亡在國外的救國黨主席桑蘭西涉及“共謀偽造公共文件、使用偽造文書、使用虛假公共文件,以及煽動並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動蕩”的罪名成立,判刑5年監禁。
桑蘭西的另兩名助理,恩尊琳先生和善其咋·松邦先生,每人被判5年監禁,其中在監3年,緩刑2年。
法院判決令,授權警方追捕該三名嫌犯押解到監獄服刑。
據悉,救國黨主席桑蘭西和其兩名助理所被判涉及合謀篡改柬越邊界協議,而該篡改文件被桑蘭西黨參議員洪速華上傳到社交網絡。
法院提出對該參議員指控三項罪名:偽造文書,使用虛假公共文件,以及煽動並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動蕩,判刑7年監禁。
(原標題:涉偽造文書 柬救國黨主席桑蘭西被處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