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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將結束 逾2400個人或組織被問責

2016-12-29 07:40:21|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中新網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張尼)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今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地,實施為期一個月的督察。目前,各督察組進駐時間陸續滿月,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髮現,上述7省份中,被問責的個人或組織數量已經超過2400。

  

  圖片來源:環保部網站

  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滿月:超2400個人或組織被問責

  在本輪督察工作動員會上,各督察組組長就曾明確表態,將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此外,還會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7地已經對超過2400個人或組織進行問責。

  這其中,陜西省被問責情況較嚴重,據12月26日出版的陜西日報披露,截至12月25日晚,該省問責的組織或個人數量已達到878。

  據中國甘肅網27日報道,甘肅全省也有至少705人被問責,另外該省行政拘留26人,刑事拘留6人,約談602人。截至12月26日,湖北省被追責問責人數達到405人,廣東省達到387人。

  北京、上海、重慶三個直轄市被問責人數相對較少:截至12月10日,重慶問責33人;截至12月19日,上海問責17人;截至12月15日,北京問責31人,約談301人。

  除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追責,各地也相繼開出了“環保罰單”。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26日,廣東省已對4205家企業責令整改,立案處罰企業2341家,擬處罰金額7402.2萬元。

  上海已至少立案處罰545家企業,要求立即整改469家,關停取締361家,責令停産138家,除問責17人外,還行政拘留3件,刑事拘留5人,約談151人,涉及罰款金額4600余萬元。

  空氣污染、水污染等問題成 “通病”

  中新網記者梳理髮現,本輪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各地期間,接到的環境信訪問題主要集中在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以及城市環境臟亂差等方面。

  例如,陜西省接督察組轉交的環境信訪問題中,涉氣、涉水、涉噪音問題較為集中。

  上海方面,據統計,中心城區投訴較多的是無證無照餐飲油煙擾民、噪聲污染、工地揚塵等問題;城郊結合部和郊區投訴主要集中在排污企業污染周邊環境、環境臟亂差、河道污染等問題。

  北京方面,對噪聲擾民、揚塵污染以及部分餐飲店及市場周邊環境臟亂差等問題的投訴也較為集中。

  對於上述環境問題,各地方政府也均出臺舉措進行整改應對。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由28個職能部門組成協調聯絡組,主動配合督察組開展走訪督察工作。全市16個區成立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部署督察工作。

  北京方面,懷柔區建立了會商機制,並強化聯動機制、完善督察機制,多部門聯動,認真落實督察組轉辦案件。順義區則將環保問題納入環境建設臺賬,在執法的基礎上,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查考核。

  中央環保督察已覆蓋半數省份 問責超6000個人或組織

  從2015年12月至今,中央環保督察組共對北京、河北、內蒙古等16個省區市進行了環保督察。

  其中,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

  今年7月,第一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地進行環境保護督察。

  今年11月,第二批7個督察組分別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地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在督察組進駐過程中,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等情況一直是督察重點。督察組也抓出了包括“空氣污染治理不力”、“地下水超採”、“河流、地表水污染”等在內的一批環境問題,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近日的公開報道顯示,在督察河北期間,366人被問責;在第一批進行督察的8個地區中,3422人被問責。據此計算,截至目前,在中央環保督察組掀起的“督察風暴”中,被問責的個人或組織數量已超過6000。

  有評論認為,此次環保督察從由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呈現出“高規格”、“權威性”、“層級高”的特點,足見中央對環保問題的重視程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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