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六次中紀委全會回顧 持續遏制腐敗
2016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馬佔成攝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召開前,十八大以來共舉行過六次中央紀委全會。回顧這六次全會,從召開時間看,除第一次在黨代會後召開、第四次是在中央全會後召開外,其餘四次會議均是在1月中旬左右召開,會期2至3天。
從六次會議後公佈的公報來看,中央紀委全會的重點內容是回顧總結上一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同時研究部署當年任務。此外,第六次全會還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在工作實踐中的深切體會。全會公報指出,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要依紀監督、從嚴執紀,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除回顧和部署工作外,中央紀委全會上的另一重要看點是人事任免。據查,十八大以來的這六次中紀委全會有4次涉及了人事變動。2012年11月15日,一次全會選舉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2014年1月的三次全會上,增選楊曉渡為中紀委常委、副書記。2014年10月四次全會選舉劉金國為中紀委常委、副書記。2015年1月五次全會確認給予申維辰、梁濱開除黨籍處分。
>>十八大以來六次中央紀委全會簡單回顧
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一次全會
時間:2012年11月15日
人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應到130人,實到129人。
主要內容:全會選舉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報中央委員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