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點題結構性改革重點任務 2016財稅金融齊攻堅
財稅篇
力度加大 正稅清費
本報記者 吳秋余
降成本——
隨著營改增等稅制改革的推進,今年我國減稅的力度還將進一步加大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正稅清費,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研究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要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併“五險一金”
“在當前實體經濟面臨一定發展困難的關鍵時期,實施減稅的積極財政政策,能夠讓企業有更多的資金用於産品創新和轉型升級,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作為重要內容提出,抓住了當前經濟領域的重要問題,減稅降費將進一步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情,增強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
去年以來,我國實施多項減稅降費的措施,幫助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降低成本。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營改增”帶來減稅1102億元,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減免政策共為全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稅486.31億元。去年前三季度,我國支持創業創新稅收政策共計減稅2375億元。同時,國家將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17年底。
“隨著營改增等稅制改革的推進,今年我國減稅的力度還將進一步加大,更多行業能夠享受到減稅帶來的好處。”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大力度,並階段性提高財政赤字率,這為進一步減稅降費提供了更大空間,特別是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將進一步提高我國製造業的國際競爭力。
劉劍文建議,國家應當增強減稅政策針對性,實現精準調控,儘快為一些國家産業政策扶持的重要行業鬆綁。比如部分生活娛樂業作為重要現代服務業,對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都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依然執行5%以上營業稅率,需出臺更加有力的減稅措施。
促重組——
為企業兼併重組提供政策支持,為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兜底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持、不良資産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
“在化解産能過剩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發生企業的破産重組,財稅政策支持將促進資源更有效的整合。”白景明分析,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往往涉及比較複雜的稅收問題,如果在這個方面加以引導和扶持,就能鼓勵企業更多采用兼併重組方式,減少破産清算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去年初,為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曾發出通知,對兼併重組中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處理特殊政策的條件進行調整,使更多企業兼併重組可以享受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支持企業兼併重組的財稅政策,對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意義重大。”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國家通過財稅政策支持企業重組,能有效減輕企業兼併重組負擔,提高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積極性,更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不僅是兼併重組需要財稅政策支持,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也需要財稅政策兜底。”劉劍文説。
為鼓勵企業吸收失業人員就業,我國近年來出臺多項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就業,每年可按照最少4000元的標準享受減稅,大學畢業生、失業人員和退伍軍人等就業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可按每戶每年9600元享受減稅。
白景明認為,未來財稅政策還可以在支持就業創業、失業人員安置、就業培訓等方面更給力,為結構調整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
謀長遠——
為企業營造更加公平、法治、市場化的發展環境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抓住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強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加快推進。
“財稅體制改革,越來越成為國家治理能力的關鍵問題。”白景明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財稅工作的安排,充分體現了寓改革于調控中的總體思路,不是為應對經濟下滑採取的權宜之計,而是著眼于長遠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的延續。
會議提出的營造公平稅負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等要求,直接針對當前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財稅領域的突出問題,能夠進一步理順市場環境,用市場化的手段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清費正稅、取消不合理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將可獲得更加公平、法治化、市場化的發展環境。
“過多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稅負不公的重要因素,干擾了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白景明認為,清理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收政策的統一,有利於矯正資源配置扭曲,調動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劉劍文指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法治化的路徑,減少地方政府隨意出臺的臨時性財稅政策,凝聚全社會對改革的共識,讓改革帶來更多獲得感。
專家認為,營改增的繼續推進、環保稅和個稅改革的推進、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等,對完善地方稅體系意義重大,將是2016年和今後一個時期財稅改革重頭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