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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法院網上司法拍賣模型槍引爭議 官方未回應

2017-01-04 10:39:34|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李邵鵬

  

  新縣法院網絡司法拍賣模型槍的頁面

  天津大媽趙春華擺氣球射擊攤被控非法持有槍支獲刑3年半,再次引起社會對倣真槍問題的關注。但日前有人發現,河南信陽市新縣法院曾在網上拍賣了一批可以發射“BB彈”的玩具槍,此事隨即引發爭議。

  北京青年報記者在淘寶網司法拍賣頻道看到,新縣法院在2016年10月30日和12月28日分兩次拍賣了25支玩具槍,包括“反恐狙擊槍”、“穿越火線SVD模型槍”等。這些玩具槍除了“CYMA-P.661B模型槍”的起拍價為30元一支,其餘的玩具槍起拍價均為15元一支。目前,上述兩場拍賣均已結束,成交價最高的為一支“穿越火線M2015-3模型槍”,該標的物起拍價為15元,最終以 205元成交。

  對於這批模型槍的來源,法院在《競買公告》中表述為:“新縣法院對這些物品進行拍賣的依據是生效司法裁定,拍品權屬為李��、潘��所有。”對競買人條件的要求為:“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拍賣得款繳入新縣人民法院財政支付中心。”

  昨天中午,新縣法院將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上述網拍信息刪除。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新縣法院早在2015年12月8日就曾拍賣四盒穿越火線M2015-3模型槍,評估價均為15元。四盒模型槍的拍賣均已結束,成交價最高的一盒模型槍有18人報名,7000多人圍觀,經過61次出價最後以183元成交;成交價最低的一盒模型槍有10人報名,3000多人圍觀,經過26次出價後最終以157元成交。另外兩盒模型槍也分別以161元和165元的價格成交。

  法院拍賣公告發佈的標的物照片顯示,部分模型槍外包裝上標有“適合年齡18歲以上”、“使用6毫米BB彈”、“請勿對準人或動物射擊”等字樣。公開資料顯示,BB彈是玩具槍常用的槍彈,一般為塑膠制,常見的有6毫米和4.5毫米的,呈圓球狀,屬非致命槍彈。

  新縣法院公開網拍模型槍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此前已發生過數起因買賣、持有可發射BB彈的“玩具槍”而導致獲刑的案例。

  據媒體報道,2013年年底,江蘇男子張某搜索到一家網站正在出售倣真槍,隨即聯繫店主,購買一支倣真手槍、一包塑膠BB彈。2014年3月,張某又通過同樣的方式,在同一店舖購買一支倣真m4步槍和塑膠BB彈一包。後張某因非法持有具有殺傷力的槍支三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0年11月,上海人唐某從網上先後購買了三支倣真槍用於收藏,由於倣真槍做工精良,陶某等另外三人看了以後也很感興趣,他們在網上選定型號,委託唐某統一訂購、收貨,就這樣先後又買了7支倣真手槍和步槍。此案中,四人購買的倣真槍都是使用6毫米的BB彈的型號,而四人之後分別被法院判刑。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繫了新縣法院,工作人員稱拍賣的這些都是“玩具槍”,詳細情況法院還在向執行法官核實,核實完後會聯繫記者。截至發稿時,北青報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原標題:新縣法院網上司法拍賣模型槍引爭議 官方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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