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食品安全要用多久?日本用了小20年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關係我國13億多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抓得緊而又緊。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了這一重要指示。
值得注意的是,半個月前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也在6個“重大民心工程”之中佔據了一席。
食品安全,為什麼頻頻進入中央的視野?
不妨先回到日常生活中觀察。放眼身邊親友,您或許會發現,有些人熱衷於海淘境外食品,有些人會大老遠地跑到郊區採摘有機食品,甚至直接包一塊地,自己種菜喂自己吃。
如果説上述現象,還顯得有些“小資”、非主流的話,咱們不妨再琢磨一些更日常化的現象:微信上,爸媽轉給咱的網文,相當一部分是告誡咱別吃什麼、別去哪兒吃的;電視上,一會兒辦了個“3·15晚會”,曝光了不少黑作坊、臟外賣,一會兒又拍了個美食紀錄片,介紹了某知名火鍋店,結果轉眼間火鍋店又被別的媒體曝光,説用了地溝油……
講這些糟心事兒,就是為了説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必須“緊而又緊”。那麼問題來了:到底該怎麼緊、怎麼抓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咱説説鄰國。一提日本,都知道食品安全。其實日本的食品安全,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早在半個世紀前,日本也發生過一起“毒奶粉”事件,震驚全國。
1955年起,不少日本幼兒得了怪病,身體發黑、嘔吐、腹瀉,原因不明。後來,一位記者給侄子買了當時被視為奢侈品的森永奶粉,才懷疑到了有名望的森永集團身上。原來,森永集團為節省開支,用工業乳質穩定劑替代了藥用的乳質穩定劑,不料其中含有毒物。事件曝光時,已有上百幼兒致死,上萬幼兒中毒。
維權之路,並非坦途。因為森永集團與政界、新聞界關係密切,受害嬰幼兒父母組成的同盟一度被迫解散。然而,父母們堅持不懈,尋找有良知的學者進行調查、發表報告。又經過激烈的法庭較量,事件最終於1973年塵埃落定,森永集團被判承擔責任。
從此,日本社會各界對“有毒食品”繃緊神經,用輿論監督給予企業高壓。森永集團為了挽救信譽,也承擔起了賠償責任。時至今日,只要受害者還在世,森永就要繼續賠償下去。
老百姓“死磕”的精神,也倒逼著日本政府完善相關法律,其中一部規定:日本公民吃了有害食品,可以先起訴政府,因為政府承擔著鑒別、監管的職能,政府失職,就得負責、買單。
回過頭説中國,咱們又該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不外乎用“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這些“最嚴”,不只針對食品生産者,也針對相關管理者。該監管、該處罰的,你政府部門給漏了,那你就得交換一下位置,自己充當被處罰、被問責的對象了。
政府部門要緊盯食品生産者,而社會大眾更應該同時盯緊政府、廠商這兩者,給他們施施壓,讓他們加緊幹。(人民日報中央廚房·智理行間工作室出品)
(原標題:解決食品安全要用多久?日本用了小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