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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李鬼”銀行吸儲超4億元 兩名主犯二審獲刑

2017-01-05 14:07:18|來源:中新網|編輯:李邵鵬

  中新網南京1月5日電 (記者 申冉)門面裝修看起來像真銀行,工作人員辦起業務也像真銀行,甚至拿出的存款單看起來也是真的……令人難以相信的是,這樣一家吸收存款超過4億元的“國有銀行”,竟然是個“李鬼”。

  5日,記者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這樁震驚國內的“假銀行案”二審宣判,兩名主犯維持原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和何某某有期徒刑九年、九年半。

  2013年1月23日起,被告人曾某、何某某分別擔任南京盟信農村經濟信息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級顧問。該合作社的經營範圍是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産經營相關的經濟信息諮詢,與金融毫無關係,更沒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從事金融業務的許可證。

  然而,從2013年2月起至2014年10月,曾某何某某二人以支付高達10-15%的高額貼息為誘惑,以合作社作為平臺,使用存款單對外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南京中院刑事二庭副庭長張松濤告訴記者,為了讓受騙人不起疑心,兩名嫌犯將合作社內外裝潢的與國有銀行一模一樣:從建築外部的銀行門面,到內部的LED顯示屏、叫號機,甚至櫃面上都有穿著“制服”的“銀行職員”在處理業務。“除了沒有國家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手續外,普通民眾根本難以辨別真假。”

  除了“李鬼銀行”造的真假難辨。何某某還找來一群中間人,通過微信群、QQ群、發放宣傳單、口口相傳等方式對外宣傳盟信合作社高息吸儲的信息,向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

  經審計,被告人曾某、何某某共計向443名社會公眾吸收資金4.23億余元,實際造成131名社會公眾損失為1.49億余元。

  此案一經發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南京市中院經過二審,決定維持原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九年,何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半,並處最高五十萬元的罰金不等。

  張松濤介紹,這也是目前非法集資案的新特點,專業理財團隊操作,作案方式花樣翻新,令人防不勝防。“正如‘假銀行案’一樣,非法集資犯罪的行為人往往採用合法交易的形式來掩蓋非法集資的目的,例如以養生、養老、醫療、保健等名義,並借助廣告、名人效應及所謂政府扶持、慈善等進行非法集資。近年來,隨著國家新的金融政策的推行,投資理財活動的活躍,非法集資也向投資理財、股權私募、資金運作等新興領域擴展。行為人還通過網絡眾籌等信息化手段,在降低投資門檻的同時,大大提高集資的效率。”

  最令司法機關感到頭疼的是,由於民間融資需求的不斷擴大,催生了一批一條龍、專業化的“服務團隊”。這些專門從事此類犯罪活動“專業團隊”,能夠在短時間內集中力量進行宣傳推廣,迅速擴大社會影響,迅速吸收鉅額資金,社會危害性極大。同時,騙子往往使用化名,在集資活動結束後攜帶鉅額分成(最高達集資款額的50%)迅速逃離,隱蔽性強且難以追查,給被害人造成的損失也難以挽回。

  此外,值得社會關注的是,非法集資受害者以中老年人居多,而實施非法集資犯罪的行為人以青年人為主,形成了鮮明對比。

  張松濤告訴記者,“在我院2016年審理的案件中,有超過五分之一的非法集資犯罪人是‘90後’大學畢業生;而受騙上當者則多數是‘60後’左右的中老年人。手中有一定積蓄、不了解日新月異的金融詐騙術、難以抵擋年輕‘理財推銷員’的‘親情攻勢’……這些都讓中老年人成了騙子的主要目標。”(完)

  原標題:南京“李鬼”銀行吸儲超4億元 兩名主犯二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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