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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品質等級》標準發佈 耕地好不好從此有國標

2017-01-06 15:09:08|來源:人民日報|編輯:韓宇辰

  本報北京1月5日電(記者常欽)5日下午,記者從農業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耕地品質等級》(GB/T 33469—2016)國家標準經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已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耕地品質等級國家標準,為耕地品質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科學的指標和方法。

  耕地是糧食生産的“命根子”。人多地少的國情,使我國保護耕地一直保持較大壓力。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保護耕地的壓力越來越大。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説,保護耕地主要體現在數量穩定和品質提升兩方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住18.65億畝耕地紅線。同時也要實施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復,提升耕地品質。

  據曾衍德介紹,從目前看,各地對數量保護要求是明確的、具體的,但對品質保護的重視不夠、要求不明。比如,個別地方在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時,還存在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地的現象。耕地品質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也在不斷變化,只有及時掌握耕地土壤的理化性狀和品質變化趨勢,才能更好保護耕地品質。

  鋻於耕地品質是隱形的、漸進性的,急需制定科學合理、通用可行的評價標準。2015年,在國家標準委的支持下,農業部組織開展標準制定工作。《耕地品質等級》填補了當前國家層面耕地品質評價缺少統一標準的空白,為耕地品質等級考核提供方法和依據,也有利於改進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切實把好補充耕地品質驗收關。

  《耕地品質等級》提出,從農業生産角度出發,對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狀況和田間基礎設施構成的滿足農産品持續産出和品質安全的能力進行評價,將耕地品質劃分為10個等級。一等地耕地品質最高,十等地耕地品質最低。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説,該標準的發佈與實施,實現了全國耕地品質評價技術標準統一,有利於指導各地根據耕地品質狀況,合理調整農業生産佈局,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提升農産品品質安全水準。

  《耕地品質等級》還根據全國綜合農業區劃,結合不同區域耕地特點、土壤類型分佈特徵,將全國耕地劃分為東北區、內蒙古及長城沿線區、黃淮海區、黃土高原區、長江中下游區、西南區、華南區、甘新區、青藏區等九大區域,各區域評價指標由13個基礎性指標和6個區域補充性指標組成,並給出了19個評價指標的涵義、獲取方法、劃分標準等。

  下一步,農業部將會同國家標準委,以《耕地品質等級》國家標準為指引,建立農業部耕地品質監測保護機構,完善耕地品質等級公報定期發佈和耕地品質監測年度報告制度。力爭在“十三五”時期,以糧食生産功能區和重要農産品生産保護區為重點,構建覆蓋全國主要土壤類型的耕地品質監測網絡,建設耕地品質基礎數據庫和耕地品質管理信息系統,為領導決策和農業生産提供基礎支撐。

  (原標題:《耕地品質等級》標準發佈耕地好不好 從此有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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