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裁定政府需公開韓日慰安婦協議談判文件
當地時間2016年12月28日,韓國民眾在日本駐釜山領事館集會,要求日本就慰安婦問題道歉。圖片來源:東方IC
中新網1月6日電 據韓媒6日報道,韓國首爾行政法院就“民主社會律師會”律師宋基昊針對韓國外交部提出的公開2015年韓日慰安婦協議談判文件的訴訟做出判決,裁定原告勝訴。
法院做出裁決後,韓國外交部必須公開韓日兩國在談判過程中就是否承認日本軍和官方強徵慰安婦進行磋商的相關文件,具體包括第1次至第12次韓日司局級會議記錄全文。韓國外交部官員就法院裁決表示,將在研究裁決內容後採取必要措施。
2015年12月28日,韓日兩國在首爾舉行外長級會談,雙方就解決“慰安婦”問題達成共識。根據相關協議,韓方發起成立“慰安婦”受害人援助基金,日方利用財政預算向該基金提供10億日元資金。韓日兩國政府將合作開展恢復“慰安婦”受害人名譽、撫平受害人內心創傷的各種項目。
近日,在韓日政府達成協定一週年之際,韓國各地民間組織紛紛舉行集會,多個地區都出現了反對“慰安婦”協議和推進設立“慰安婦”和平少女像的多項集會和運動。他們要求政府取消在未聽取受害者意見的情況下簽署的“慰安婦”協議,重新同日方開展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