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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保護消費者資金安全

2017-01-13 17:17:2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范琪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魏宇晨):中國央行13日對外發佈,將正式實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以糾正和防止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

  客戶備付金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産。對於這筆錢,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有更形象的解釋。“比方説,大家經常會網購。在確認購買時,你進行支付,到了支付機構,錢出去了,等到確認收貨後,資金才會轉給商家。這個時間差,賬戶裏,這筆錢就是備付金。”

  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一直是央行對支付機構監管的重中之重,並建立了央行、行業協會、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共同參與的多方位監管體系。即便如此,客戶備付金存管仍然存在著很大風險。目前,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央行調查發現,平均每家支付機構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13個,最多的開立相關賬戶達70個。

  數據統計,2013年底,客戶備付金存量餘額1200多億,而截止去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已超過4600億元。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近年就連續發生多起客戶備付金被支付機構挪用、佔用甚至支付機構“跑路”的案件。與此同時,許多支付機構通過擴大客戶備付金規模賺了利息收入。數據顯示,客戶備付金産生的利息收入佔到支付機構總收入約10%。實際上,支付機構並不會給消費者利息,而是通過“吃利差”將備付金變成了“提款機”。

  央行認為,支付機構這種做法,偏離了其提供支付服務的主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支付服務市場的無序和混亂,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央行表示,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將進一步強化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降低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和市場秩序,同時也可以更好促進支付服務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新規定,從今年4月起,支持機構要將部分客戶備付金交存到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表示,該制度對支付機構日常經營短期內影響不大。“短期內比例不達到一定程度,影響不會太大。如果(比例)提高到70、80或者全部繳存,對支付機構實有一定影響的。畢竟現在(其)在(支付機構)業務收入佔比近10%,凈利潤佔比超過80%,這樣的水準在將來影響會比較大。我們之所以提供分步實施,也是希望先把政策意圖釋放出去。機構根據要求逐步的、儘快調整未來業務方向,進行有效業務轉型。同時,對降低客戶備付金、降低風險、保障公眾資金安全和合法權益有積極作用。”

  根據新規定,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將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而這是否會影響消費者的收益或紅包福利?對此,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消費者不會受影響“絕大多數消費者和支付機構簽協議時,包括網絡協議,這些利息都是明確返還支付機構。這部分本來就沒給消費者。我認為主要是引導機構回歸到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主業上,回歸初心,做好支付主業,而不是吃備付金利差來賺錢,甚至通過挪用資金投資理財維持運營。我想這是不支付利息最重要的考量。而且,這樣的制度設計對金融消費者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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