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3號貪官前妻在美認罪 刑滿後或被遣返回國
本報華盛頓1月12日電 記者陳小方 據美國當地媒體報道,中國“紅色通緝令”第3號人物喬建軍的前妻趙世蘭日前在美國認罪,並接受25萬美元的罰款。法官將於11月對趙世蘭案進行庭審。她將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3年獄外監管,刑滿後可能會被遣返回國。
趙世蘭現年53歲。她的前夫喬建軍與其同歲,河南商水人,化名李峰,曾任中國儲備管理總公司河南週口倉庫主任,2011年攜贓款潛逃至美國。2015年,中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喬建軍在100人的名單中位列第三。
《洛杉磯時報》報道稱,洛杉磯美國聯邦法官辦公室1月10日宣佈,趙世蘭認罪後將放棄其在南加州聖蓋博谷的價值2800萬美元的4處地産。美國聯邦法官辦公室發言人穆羅澤克表示,這些財産將用來抵償罰款等各種費用。
調查人員表示,當喬建軍和趙世蘭2009年來美國時,他們將貪污所得贓款近400萬美元由中國轉移到美國的銀行。因涉洗錢罪,美聯邦大陪審團2014年對喬建軍和趙世蘭提出起訴,隔年趙世蘭在華盛頓州被抓捕歸案。
2015年5月18日,趙世蘭曾在美國洛杉磯法庭現身。據美國《僑報》報道,當法官問到趙世蘭是否認罪時,她表示不認罪;當法官追問其是否明白不認罪的後果時,趙世蘭給出了肯定答案。
法庭記錄顯示,在申請投資移民簽證時,趙世蘭曾謊稱她仍與前夫喬建軍保持著婚姻關係,但實際上兩人在2001年就已在中國離婚。
趙世蘭還謊稱,用於投資移民的錢款來自於其所有的兩個麵粉廠,但事實上,她與這些麵粉廠沒有任何關係。
美國《僑報》報道稱,趙世蘭1月9日是在辯護律師的陪同下來到洛杉磯聯邦地區法院向法官認罪的。威爾遜法官接受了檢辯雙方達成的認罪協議。
在作出裁定前,當法官問及趙世蘭是否了解其刑滿後可能被遣返回中國的問題時,趙世蘭在與律師短暫交流後表示,她在簽署認罪協議時已了解有關內容。
法官隨後又問到她是否知道其申請簽證時的文件存在偽造的問題。辯護律師回答稱,趙世蘭申請投資移民的某些文件是不正確的,例如她的婚姻狀況,當時她已經離婚,被告現在認識到這個錯誤並願意配合法庭調查及接受相關處罰。
有報道稱,趙世蘭曾向美國移民局謊稱要在美國企業投資50萬美元。但調查結果顯示,她的相關文件是虛假的,所謂50萬美元投資不過是用來購買華盛頓州的一處豪宅。調查發現,趙世蘭在聖蓋博谷擁有的幾處地産也與非法所得有關。
庭審結束後,檢察官表示,檢方將把原來指控趙世蘭的“洗錢罪”改為“跨州跨國轉移被盜資金罪”,其刑期也由原來的25年減少到5年以下。
由於中美尚未簽署司法引渡條約,屆時美方有可能以“驅逐出境”的方式將趙世蘭遣返回中國。據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在該案調查中提供了協助,但美國聯邦法官辦公室發言人穆羅澤克並未透露涉及協助的具體內容。
喬建軍目前仍然在逃,美國聯邦當局還在追查他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