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湖南宣判一起特大跨省環境污染案 10人獲刑

2017-01-14 15:30:31|來源:新華社|編輯:黃蓉

  新華社長沙1月14日電(記者史衛燕 陳文廣)經過3天庭審,湖南省寧鄉縣人民法院13日對由湖南省公安廳、省環保廳聯合督辦的跨省非法處置240噸危險廢物的“3·9”特大跨省環境污染案進行當庭宣判,斬斷了一條橫亙于湖南、江西的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鏈條。據悉,該案被列為公安部第二批環境污染類督辦案件。

  2016年3月7日淩晨,寧鄉縣灰湯鎮洞庭村村民向該縣環保局舉報,附近一條縣級公路邊出現一批藍色塑膠桶,裏面的黑色液體正向外泄漏,並散發著刺鼻的惡臭。寧鄉縣環保局派出執法、監測人員趕至現場,發現86桶刺鼻、惡臭的液體廢物。經抽樣檢測,液體廢物PH值小于2,屬於強酸。根據勘察情況,現場藍色桶裝的危險廢物總重約24噸,已遠超3噸的刑事立案標準。環保部門立即聯繫當地公安機關,隨後公安機關立案。  

  經查證,2015年8月以來,原湖南嶽陽天順化工有限公司股東鄭某某、湖南大洋溶劑化工廠經營者葛某某,為節省處置費用,非法多次將總重240余噸危險廢液(均為生産農藥中間體的化工廠廢液)交給不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彭某某個人進行處置。彭某某通過易某某等,再將這些危險廢液交給湘、贛等地“下線”進行非法處置。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這些危險廢液運往湖南省寧鄉縣、衡山縣、長沙縣、湘潭縣、沅江市和江西省分宜縣等地的偏僻農村,部分化工殘夜已被非法焚燒,嚴重污染環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某等10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嚴重污染環境,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至六個月,並處罰金35000元至3000元不等。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