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基因惠益分享 日本或批准《名古屋議定書》
中新網1月18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本月18日基本決定將批准《名古屋議定書》,議定書中規定了對使用從發展中國家等獲得生物基因開發而成的藥物等的惠益向提供的國家進行妥善分配的規則。日本政府將在20日開幕的例行國會上要求批准該議定書。
據報道,議定書于2010年在名古屋市舉行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0次締約方會議上獲得通過,並於2014年生效。現已有超過90個國家和地區批准。
日本原計劃在2015年結束之前完善國內的制度,但因産業界的抗拒而陷入僵局。規定細則的指針大致框架近日終於匯總完成,批准在望。
新制定的指針中,對於欲使用海外獲得的生物基因資源進行醫藥品、化粧品、新作物等研發的企業,要求其事先與提供國商定利益分配方式,在獲得同意的基礎上簽約,並向日本政府報告。即便是沒有金錢利益的學術研究方面,也要求就得到同意進行彙報。
此外,為確認是否用於目的以外用途,細則指針還要求在報告5年後彙報基因資源的使用情況。但由於沒有規定懲罰內容,如何確保實效性將成為一大難題。
報道指出,議定書的一大目的是讓擁有豐富自然資源的發展中國家能獲得基因資源的惠益,同時也有助於利用這一惠益保護生物的多樣性。有部分發展中國家提出“提供動植物的對象僅限于國內相關制度完善的國家”,日本早日批准該議定書可謂是當務之急。
(原標題:涉及基因惠益分享 日本或批准《名古屋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