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法法院提及彈劾案判決日期 大選或于晚春舉行
【環球網綜合報道】韓國憲法法院院長樸漢徹1月25日表示,應在3月13日前對總統彈劾案下結論。據韓聯社25日報道,由此,下一屆總統選舉何時舉行引發關注。
報道説,韓國憲法法院一般會在週四作出判決,鋻於樸漢徹説應在3月13日前對彈劾案下結論,因此憲法法院可能于3月9日(週四)或3月2日(週四)作出判決。若憲法法院對樸槿惠做出罷免裁決,據憲法和公職選舉法,韓國須從憲法法院作出判決的第二天起60天內舉行總統選舉。若憲法法院于3月9日作出判決,應在5月8日前舉行大選,若憲法法院3月2日作出判決,則該在5月1日前舉行大選。
一般情況下,韓國總統選舉于週三舉行,憲法法院若于3月9日作出判決,大選可能在5月3日、4月26日、4月19日舉行,若于3月2日作出判決,大選有可能在4月26日或4月19日舉行。
報道稱,若韓國憲法法院一改往常週四判決的慣例,樸漢徹言及的最後期限即3月13日作出判決,則大選須在5月12日前舉行,5月12日前的最後一個週三(11日)舉行的可能性較大。
據規定,韓國總統或代理總統須在選舉日50天前宣佈大選選舉日,代理總統黃教安將對總統選舉日做最終決定。
樸漢徹公佈計劃後遭到了樸槿惠方面的強烈反對,樸槿惠代理律師公開表示了不滿。他認為樸漢徹的發言和國會的意見相似,若憲法法院聽從國會的意見將影響審判的公正性。
(原標題:韓憲法法院提及彈劾案判決日期 大選或于晚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