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過節能收微信紅包嗎?還有啥細節需注意?
原標題:黨員幹部過春節,哪些細節不能“放鬆”?
新華社北京1月26日新媒體專電(記者付光宇梁天韻)眼看就是除夕,“四風”問題又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近日,中央及各地紀委在春節前集中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為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也告誡黨員幹部在過節期間與親朋好友間歡聚的同時,思想上必須緊起來,不要心存僥倖,不收斂、不知止,小事細節也不可放鬆。
謹防“指尖上的腐敗”
多位受訪的基層紀檢幹部表示,微信紅包、電子預付卡等之所以成為“送禮神器”,一方面在於其隱蔽性,動動手指就能完成,不顯山露水。另一方面,面額相對較小,往往打著人情世故、禮尚往來的名義,容易讓黨員、幹部放鬆戒備。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黨員領導幹部對手機上的“紅包”要有基本的把握,首先看發紅包的人是否與自己存在職務上的關係,另外看金額和次數。“紅包如果是親戚好友之間娛樂互動、表達情意的一種方式,可以收,但如果涉及職務職權上的關係,次數多、金額大,則應該婉拒。”
此外,莊德水指出,還要注意紅包是發給誰。“現在很多行賄並不直接針對黨員領導幹部本人,而是針對其配偶、子女等親屬,風險點更多是身邊的人。黨員領導幹部需加強警惕,防範風險,不要讓紅包撕開違紀的口子。”
天津市委黨校教授賈錫萍告訴記者,微信紅包一次200元的人情往來,因數額小容易讓領導幹部失去警惕,但積少成多也容易出事。因此,對於那些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的紅包要做到堅決不收;搶到後才發現明顯超標的,務必要退還;退紅包遭拒的,必須登記上交。
莫在聚會中“迷失自我”
中央紀委近日對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不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等問題。
“黨員領導幹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聯絡情感的需求,但要處理好關係。”莊德水錶示,目前公款吃喝的表現形式有所變化,出現了“不吃公款吃老闆”現象,一些熟人間的飯局花的不是公款,而是由公司老闆自掏腰包買單,場所也轉換為“私人別墅”“公共食堂”。
“關鍵是要避免宴請和職權掛鉤,把握誰組織、誰參加、誰付款等環節,去不掛牌的招待場所也屬於出入私人會所的違紀行為。節日聚會不是不能去,而是要有所選擇,避免風險。”莊德水説。
受訪專家表示,對於一些難以界定私人關係還是工作關係的模糊地帶,執紀確有難度。“糾正‘四風’、防範腐敗、確保風清氣正,一方面靠制度和紀律,另一方面也需要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守規矩,自己心裏要有一桿秤,掂量哪些飯能吃、哪些場合能去,而哪些吃不得、去不得。”
中央紀委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有些黨員幹部的行為,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生活消費水準,也破壞了群眾心目中黨員應當是社會主義新風尚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帶頭踐行者的良好形象。對這樣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警惕“禮尚往來”中丟了原則
1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第四次發佈元旦春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每週通報”,通報近期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70起“四風”問題。其中,浙江江山市第四人民醫院黨支部原書記、院長劉小青在2015年、2016年春節期間違規收受醫藥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張2000元、禮金2000元和手機1部。
而在2016年底,天津市紀委通報的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中,天津市西青區委辦公室行政科科長劉寶奎也存在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劉寶奎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贈送的高檔白酒、三星手機等物品,折合人民幣5700余元。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劉寶奎用公款以個人名義看望病人、贈送禮金,共計花費1.15萬元。2016年10月,劉寶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已經明確了哪些“禮品”收不得: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
“一些違紀的領導幹部説,所收的東西都是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是作為人情才收下的。但是,一些人送禮的出發點就是為了讓領導幹部幫他辦事。如果領導幹部利用職權為對方辦了事,利益輸送一旦完成,受賄就立即成立。”賈錫萍表示,領導幹部對於一些跟自己有利益關係的朋友,以人情世故為理由送的“大禮包”,要堅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