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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學法律當"土律師" 維權16年助農民打贏央企

2017-02-03 08:53:41|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李邵鵬

  

  因環保部的點名通報,原本堆放在428.6畝土地上的電石渣剛剛被轉移到了廠區內部。而事實上,環保部的要求是在2016年年底前將廠區內的電石渣清理處置完畢。航拍志願者 趙亮/攝

  

  從法律受助者變成法律援助者,王恩林成了當地有名的“土律師”,幫不懂法的村民維權打官司。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何林璘/攝

  為了村裏被污染的數千畝土地,僅有小學三年級文化水準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農民王恩林,用16年時間與齊齊哈爾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化集團”)作鬥爭。

  他自學法律,當起了“土律師”,幫不懂法的村民代理徵地補償等數十起維權案,打贏了對方“從城裏請來的律師”。因為王恩林是幹泥瓦匠出身的,所以周邊村子都知道榆樹屯村有個“三瓦匠”打官司“賊厲害”。當地官員甚至稱他為法律上的“老師”。

  村內數千畝土地遭工業污染致連年減産甚至顆粒無收,因不懂法而吃虧的村民紛紛來向王恩林求助。一個農民想打贏一家地方納稅大戶的央企?在村民看來,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但王恩林做到了。長達8年未獲立案的訴齊化集團污染耕地一案,終於在2015年1月15日獲得立案,一審中村民勝訴——齊化集團被判賠償耕地被污染的55戶農戶經濟損失共計約82萬元。

  齊化集團上訴,案件被發回重審,日前在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民法院開庭。

  “我們鐵定贏!就算這場輸了,我們也會繼續打下去!種不出苗的幾千畝地就是最直接的證據!”手裏攥著《土地管理法》,王恩林的聲音格外洪亮。

  侵佔

  微信頭像裏的王恩林是二十幾歲的樣子。這張翻拍的黑白證件照裏的年輕人,有著濃黑的眉毛,高高的顴骨,典型山東漢子的模樣。隨父親從“闖”到漫天飛雪的齊齊哈爾,從包乾土建工程到承包卡車運輸,他曾是榆樹屯村的第一個萬元戶。

  如今,他是村裏“最沒錢”的維權代表。“如果沒有污染,我肯定還是我們村裏的大富翁!”坐在村裏月租50元的40平方米的平房裏,王恩林咧嘴一笑。

  在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十餘年間,一座由齊化集團堆放的電石渣場形成的白色“山丘”,始終是榆樹屯村的“地標”。5米多高的“山丘”在陽光下亮得刺眼。

  離428.6畝電石渣場不遠處,是一片2900多畝的水池,村裏人稱之為“大水泡”。四五米深的水泡,一眼望到底,湛藍得與天空同色,卻幾乎看不到魚、鳥和草。村民形容“啥活物都看不著,靜得嚇人”。

  對王恩林來説,16年前的春節至今記憶猶新。

  2001年農曆大年三十,正聚在炕上打牌、包餃子的王恩林和周圍村民發現,他們的房子被淹了。零下30攝氏度的低溫下,幾百米外,齊化集團工廠排出的工業廢水冒著熱氣漫進了屋裏,“年都沒過好”。

  也正是這一年,齊化集團將聚氯乙烯項目擴大到年産8萬噸,每生産1萬噸聚氯乙烯,排放廢渣量約1.5萬~2萬噸。廢渣和漿産生量相應增加,開始和這個村子搶奪並不寬裕的耕地。

  2001年春節的那場工廠廢水外溢實際僅淹了1畝多地。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獲得的一份齊齊哈爾昂昂溪區委會議紀要顯示,2001年4月24日召開的區長辦公會議確定,被淹沒的土地“長久不能利用”。

  但讓村民不解的是,這次會議不僅沒有談及賠償,還“為了配合和支持企業生産”,同意該村與企業達成協定,在被淹1畝地的基礎上,再劃出428畝土地“租”給齊化集團,用來堆放“對土地造成污染”的廢渣,協議租期27年。

  如今寸草不生的大水泡曾是村裏的一等田。1948年,齊化集團建廠後便將該水泡作為納污水體。1988年,齊化集團徵用榆樹屯村450畝耕地及844.4畝草原,在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情況下繼續用於排放污水。

  這個協議書上稱共計1294.4畝的水泡面積,在1993年昂昂溪區土地管理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卻變成了2972.7畝。

  每提及被污染的土地面積數字,王恩林都一字一頓地讀到最後一個數字。

  “根據198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縣級人民政府只有批准耕地3畝、其他土地10畝的權力,這個土地證屬於昂昂溪區土地管理局違規簽發!”這位僅有小學文化的泥瓦匠説。

  2001年,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稱榆樹屯村有428畝土地被違規用來堆放工業廢渣。這是王恩林第一次為村裏的土地“出頭”,他用圓珠筆在一頁草稿紙上歪歪扭扭地寫出事情緣由,塞進齊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辦公室的門縫裏後撒腿就跑。

  “那時候還不敢署名,怕被報復。”讓王恩林沒想到的是,2002年7月,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對齊化集團租用428.6畝土地排污構成違法用地一事予以處罰,責令該集團補辦臨時用地審批手續,並處以30萬元罰款。

  但罰款未改變428.6畝土地被用於排污的現實。如今15年過去,該集團仍未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

  齊化集團前員工向記者透露,當時的齊化集團在齊市屬於納稅大戶。截至2005年,齊化集團已連續8年成為該市納稅第一大戶和特級安全企業,2004年繳納的稅金就高達1.3498億元。

  絕收

  “根本不用施肥,種上就能得果!茄子油黑油黑的,番茄紅得發亮!”説起以前自家屋前的黑土地,王恩林揮舞著手不停地比畫,臉興奮得通紅。

  因“一五”“二五”時期的集中投入,齊齊哈爾一度是國家重點發展的重工業基地。位於榆樹屯村的齊化集團正是該市以大中型國有企業為骨幹、以重化工業為主體的大工業格局中的重要一環。

  粗放的重工業車輪碾壓下,是被忽視的慘重環境代價。

  記者從昂昂溪區環保局了解到,1970年到1989年間,齊化集團採用汞法制鹼,每年向水泡子排放60萬噸污水,其中含汞0.53噸,致使水泡子中平均含汞濃度為每升0.09~0.16毫克。1989年以後,排污量進一步增加至每年140萬噸。

  村民眼見著齊化集團將電石灰水和電石渣排放到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428畝堆場,最深處達25米。呈鹼性的電石渣不僅影響堆場地的土質,還會對周邊土地産生影響。

  村民最初並不知道,伴隨工廠廢水流入同樣毫無防滲措施的水泡子,污染早已通過地下水在村裏蔓延。

  2007年,齊化集團被列入環保黑名單。這家于2005年併入中國化工集團的齊化工廠因治污設施未正常運行,成為國家環保總局該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一度被叫停整改。2008年,齊化集團停産,中國化工集團在附近新建廠房,改名為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

  但污染造成的影響已無法挽回。

  2000年後,王恩林承包的7畝土地和侄子王佔勝的約30畝土地開始出現減産。

  靠近大水泡和電石渣堆場的地方,曾讓王佔勝自豪到腰杆兒筆直的25畝“一等田”再也長不出苗。據2012年榆樹屯村村委會開具的一份介紹信顯示,王佔勝的30畝地種了三茬都沒長苗。種子沒變,肥料沒變,但水土已不是以前的水土。好不容易長出的玉米秸稈,像營養不良的孩子佝僂著腰,結出的極少數玉米棒不到一巴掌長。

  村民董景陽不甘心,他不信以前那麼好的地就“這麼廢”了。在不出苗的第四年,他仍嘗試在耕地的高崗地上種了兩茬莊稼,結果依然顆粒無收。

  如今的榆樹屯村已看不出昔日工業興盛時的模樣。白雪覆蓋的上千畝土地,看不出秧苗生長的痕跡。

  讓王恩林痛心疾首的是,在無地可種的榆樹屯村,人們被迫出走。原本近3000人的村子,如今剩下不到一半人口,留下的多是老人、婦女和孩子,被化工廠帶來的污染“驅趕”到日漸減少的耕地上——從6000畝減到5000畝,再減到4000畝。

  曾有媒體公開報道,2011年黑龍江省用全國約十分之一的耕地生産出全國四分之一的商品糧,養活了全國約六分之一的人口。在這片不斷向外輸出糧食的肥沃土地上,像王恩林一樣失去原本肥沃土地的人,並不在少數。

  2014年4月,官方公佈的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有高達16.1%的耕地土壤污染超標,表層土壤中無機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較顯著。其中,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的就包括東北老工業基地。

  面對數千畝減産絕收的土地,“沒辦法”“認栽”“打不贏央企”是村民的普遍態度。但倔脾氣的王恩林卻不以為然。

  “土地養了我們,可它不會説話啊,得有人替它爭這口氣!”王恩林義憤填膺。

  維權

  “你説工廠污染了土地,你有證據嗎?”最初因耕地污染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涉時,王恩林不斷被官員反問這樣的問題。

  “村裏那麼高的電石渣堆,幾千畝的良田種不出苗,不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嗎?”王恩林説。

  他走了很多彎路。不止一次,國家信訪局將王恩林等人的上訪訴求轉辦到黑龍江省,省裏再轉到市裏,市裏再轉到區裏,區裏又轉回了村委會。“村幹部得意地跟我説:‘你們上哪兒告都沒用,怎麼告最後都會轉回我們手上。’”

  “我只知道我有理,但不知道對方到底哪違法,有沒有證據。”王恩林説。

  為此,王恩林開始“死磕”法律。火炕邊狹窄的桌上擺著數十本法律書籍:《侵權責任法配套解讀與案例註釋》《民事訴訟法典》《最新損害賠償法律適用大全》《物權法》《民法通則》……炕頭的《新華字典》被翻遍了形。

  在用上智慧手機之前,王恩林有錢時買書,沒錢時就在書店“泡”上一天,偷偷抄下要用的法條,跑去複印店列印。為表示感謝,王恩林拎著一麻袋新鮮的玉米棒送給昂昂溪區法律書店的店員。

  王恩林把和政府部門交涉稱之為“打架”,“是打嘴架,用法律武器‘打’!”王恩林家裏堆成山的證據材料,“幾乎都是靠他‘打架’打來的”。

  為了拿到土質被污染的證據,王恩林曾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提出檢測污染數據的要求,但始終沒有回音。他不斷往返于黑龍江省環保廳、齊齊哈爾市環保局、昂昂溪區環保局等各部門。

  面對推脫,王恩林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條有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為什麼你們連個檢測都不給我們做?”

  2014年4月,在黑龍江省環保廳的要求下,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終於對水泡子的水質和底泥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底泥的總汞含量達1.6mg/Kg,PH值高達9.2。

  王恩林對《土地管理法》的相關條款幾乎倒背如流。為證明當時村委會將428.6畝土地轉租給齊化集團長達27年涉嫌違法,2009年王恩林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請查詢本村的土地規劃和使用現狀圖,遭到工作人員百般阻撓。他仔細查閱《物權法》並熟記在心:“《物權法》第十八條有明確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國土資源部2002年就制定了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你們為什麼不讓我們查?”

  對方被問得啞口無言,《1997年~2010年榆樹屯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榆樹屯土地利用現狀圖》兩份證據才如願獲得。

  昂昂溪區的政府官員都知道王恩林不好糊弄。“我們不懂法的人,經常被政府幾句話唬弄過去了,因為聽他們説的話,你雖然一方面覺得他説得不對,但另一方面又找不出他什麼毛病。但老王不是,一般人唬不住他。”村民王寶琴説。

  每次去“打架”前,王恩林隨身攜帶的包裏總要放上相關的法律書籍,“防止對方耍賴,當場查閱對證,有備無患”。在一場有關428.6畝電石渣堆場的座談會上,王恩林一人與昂昂溪區多個政府部門負責人座談。座談中王恩林多次提及村內有大面積草原未經村民同意便被變更用途、開墾為耕地。

  一名官員笑著説:“老王!你不懂啊!這草原就是我們國家的,不是你們的!所有草原都是我們國家的,你們沒權管!”

  “領導您這麼説不對!”王恩林當場表示不服氣,“草原雖然是國有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十三條規定,集體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確定給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國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們村的草原其實是我們村集體使用和保護的!”

  昂昂溪區環保局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王恩林懂法,他有權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我們肯定積極配合”。

  推脫

  但事情並沒有王恩林想像的那麼順利。

  他一度以為,污染事實如此清楚,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兩年就能解決。沒想到案子一拖就是16年。

  儘管大量耕地出現明顯減産,甚至絕收,當地農業部門卻始終拒絕提供書面官方鑒定結果,並拒絕向記者作出回應。

  在8年時間裏,王恩林都被當地法院以“訴訟主體資格不夠”等理由不予立案。

  他百思不解:“我們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訴訟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沒有違法的地方,為什麼不給我們立案?”王恩林説,“就算不給立案,也至少該我們一份書面的不立案裁決。可他們什麼都不給,明明法律規定7天是回復期限,為什麼我們這麼多證據都不能被接受?”

  如今,王恩林自己也説不清到底為何堅持這麼久。

  有村民質疑他是“為了錢”。但事實上,一審昂昂溪區人民法院判決齊化集團賠償55戶農民共計的82萬元,平均每戶不到兩萬元。而王恩林為了討要一張證據,來回的車費、住宿費、律師費、材料費等就至少花費1萬元。

  對這個幹泥瓦匠出身的農民來説,“做事就像蓋房子一樣,要有始有終”。

  為了打官司,王恩林放棄了原來的生意,靠兒子一家接濟。並不富裕的家庭幾乎被王恩林這些年的“執著”擰幹。

  兒子王佔凱提起父親,一臉的無奈和欽佩,他不是沒想過勸父親放棄,但“勸也沒用啊!我爸他就是那鑽進牛角尖的孫悟空,非要把尖給鑽破了才出來!”

  王寶琴、吳寶春、楊振青、李殿奎、杜彥強、董景陽……和王恩林一樣看不慣耕地被毀的十幾個老人陸續加入到維權的隊伍中。

  “我們這是個‘老年環保隊’。平均年齡60多歲,年齡總和接近1000歲,學歷水準總和卻超不出高中水準。”王寶琴自嘲。

  年復一年,這幫“老傢夥”在跟時間賽跑。

  在白天不足8小時的齊齊哈爾冬天,7個老人約著淩晨4點集合,搭著吳寶春的二手五菱麵包車,趕在政府上班前去“堵門”。

  王恩林呼吸時從肺部發出嘶嘶聲,重度肺結核曾折磨他3年,但官司一直沒撂下。

  最早和王恩林一起打官司的宋希平去世了。去世的前一晚,宋希平還在和王恩林通電話:“老王你再寫一份村裏違規開墾草原的材料,我明天交到法院去!”

  和王恩林同年的呂生,電話裏問候的第一句永遠是“老三,最近身體咋樣”,之後再問案子進展。“沒他不行啊,他是我們的法律顧問!這案子沒他早就黃了。”

  並非所有人都理解王恩林。

  茶余飯後串門,有村民推門進來便説起風涼話:“你們打了這麼多年官司,也沒見你們打贏啊!房子賣了!弄了那麼多高利貸,欠了那麼多錢!你説你們圖個啥!”

  王恩林一臉正色:“不能這麼説,官司打贏是遲早的事!”

  援助

  10年前收到的一份法律援助手冊改變了王恩林的維權路,他撥通尾頁上的法律援助電話,電話那頭連著的是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

  從2007年起,這個國內唯一一家專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機構開始無償為王恩林等榆樹屯村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但苦於8年未能立案,在2015年以前,該機構對王恩林的法律援助始終無法進入正式的司法程式。

  王恩林向記者回憶,曾有當地法院工作人員向他直言:“老王你回家睡一覺就明白了,這案子太大了。根據地方特色,不可能給你立案的。”

  “是我們在趕著法律走。”王寶琴苦笑。齊化集團向榆樹屯村水泡子的排污始於1948年,而新中國第一部正式環保法直到1989年才制定通過。

  據刊登在《法制資訊》上的《2002年~2011年全國法院審理環境案件的情況分析》稱,大量環境污染糾紛沒能進入訴訟程式,2002年至2011年一審環境案件的收案數僅佔同期一審案件總數量的0.2%。

  “環保案件的訴訟成本高,專業性強,受害人往往舉證困難,導致環境民事侵權案件不多。” 目前負責代理王恩林案件的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部長劉湘説。

  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律師劉金梅曾表示,該中心所接的10個案件中,可能只有一兩個案子的受害人願意走法律途徑,大部分人對打官司沒信心,特別是被告是政府或大企業時,大家覺得告不贏。很少有人能像王恩林這樣鍥而不捨地堅持10多年。

  王恩林是張夢芯成為民間環保志願者後所接觸的第一個環境污染受害者。她曾接觸過很多環境污染受害者,“大多數人,想請他們填寫一個環境信息公開表都不願意,因為要填身份證號,他們怕惹禍上身、遭打擊報復,不敢站出來維護正當權益”。

  在張夢芯看來,王恩林最可貴之處在於“他敢站出來,堅決不承認污染事件存在的合理性,願意承擔追究污染者責任的義務,而且敢於行使向污染者追究責任的權利”。

  2013年,因霧霾等大氣污染問題,公眾對環保的關注度明顯增強。兩年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開始施行。

  同年年初,榆樹屯村終於等來了立案的消息。一頭白髮的王恩林抿著嘴沒作聲,眼淚卻止不住地往下流。

  王恩林逐漸從法律受助者變成了法律援助者。家門常年不關,40平方米房子簡直成了村裏人來人往的“法律援助中心”。

  兼職幹泥瓦匠時,鄰村的僱主因徵地補償款問題請王恩林代理。被告從城裏請來了位律師,而原告席上,只有王恩林一人出庭。“他在自己寫的答辯狀中提出的問題,對方一句都答不上來。”吳寶春説。

  該案的聽證會上,王恩林穿著泥漿覆蓋的破膠鞋、看不出原色的舊棉襖,就急匆匆從泥瓦活的現場趕去出席。

  會後當地農業局官員勸他下次換個好點的衣服來參會:“別弄得真的像個幹活的似的”。王恩林大笑:“領導,我不是律師,我就是幹活的。”對方一臉難以置信,“你説的話可一點不像啊!”

  案件重審的結果未出。日前,王恩林和王寶琴等成立起環保組織,十幾個老人自發在村裏巡查草原和耕地的近況,發動年輕人發展生態農業。環保對這些老人來説,概念很小,他們只想讓年輕人知道黑土地原本的模樣。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何林璘

  原標題:六旬老人維權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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