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 多個航班受影響
中新網深圳2月3日電(陳文 王珂)深圳機場3日發佈消息稱,3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飛行,期間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運行短時受到一定影響,警方正在對此作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當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有3個航班機組報告在起飛及落地過程中發現不明升空物,對飛行安全造成一定隱患。接報後,空管部門緊急採取措施,調整進出港航班間隔的同時,指揮空中飛機避讓,期間,機場多個出港航班受此影響出現不同程度延誤。
據悉,目前警方正在對該事件作進一步調查,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當無人機等升空物體與民航航班撞擊,或吸入發動機的時候,可能會産生機毀人亡的後果。使用無人飛行器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放飛。”深圳機場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機場跑道兩端各20公里,兩側各10公里的矩形區域。涉及寶安、南山及福田部分地區,尤其是離機場較近的新安、西鄉、沙井、福永等是重點區域。
據悉,《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規定,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係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在第四十六條特別增加規定稱,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深圳機場提醒市民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勿在機場周邊放飛無人機、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升空物體,共同維護機場凈空的運行環境,確保航空器運行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