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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讓儲戶開非故意損毀人民幣證明 警方霸氣回應

2017-02-04 13:49:05|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湖北鶴峰某銀行要求儲戶到派出所開具“不是人為故意損毀人民幣”證明、派出所開具並霸氣回應一事網絡熱傳。2月4日,湖北省公安廳相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該證明屬實。澎湃新聞從中國農業銀行鶴峰支行證實,目前銀行已介入調查此事,相關情況或將對外發佈説明。

  一份蓋有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紅色公章的“證明”(注:證明本身被打上引號)文件顯示,中國農業銀行鶴峰支行的儲戶田某林被要求公安機關為其開具證明,證明其所持一張殘缺人民幣“不是人為故意損壞”,以便到該行辦理兌換業務。

  “證明”顯示,根據公安部統一規定,該事項不由公安機關證明,且公安機關也無法證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應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不得拒絕兌換。

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的“證明”。

  上述“證明”網絡熱傳後被網友稱係霸氣回應。“證明”稱,國家“三令五申”不要讓百姓開所謂的“奇葩證明”,讓多跑路、瞎跑路。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在“證明”中向該銀行發出提醒:願你單位端正態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為老百姓辦理業務;如不能辦理,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請不要隨意讓儲戶來該所開具“奇葩證明”。

  對於上述“證明”,鶴峰縣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按照規定此事具體情況不便回答,要採訪須詢問縣公安局宣傳部門。鶴峰縣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表示,相關情況將在4日下午接受採訪。

  關於“證明”中所指該行要求儲戶到派出所開具“不是人為故意損毀人民幣”證明一事,中國農業銀行鶴峰支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銀行方面正在調查了解,有具體結果或將進行發佈。

  (原標題:銀行讓儲戶開具“非故意損毀人民幣”證明,恩施警方霸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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