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網友微博曬槍及“槍證” 警方:槍和槍證都是假的

2017-02-07 09:09:01|來源:華西都市報|編輯:李邵鵬

  

  2月5日中午12時38分,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稱“明天殺崇州”,並曬出了一名小夥在賓館內持槍的4張圖片,其中一張為“公務用槍槍證”。“公務用槍槍證”信息顯示,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微博發出不久後便刪除。6日,資陽市樂至縣公安局回應稱,已初步查明圖片中的持槍證早已作廢,圖片中小夥並非樂至縣公安局幹警。6日晚9時30分許,樂至警方透露,圖中小夥已經被帶回調查,該小夥便是當事人,其已在微博作出澄清:槍是假的,持槍證圖片係網上下載。

  

  資陽市樂至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稱,微博圖片中“公務用槍槍證”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而“資陽地區”是在1998年至2000年的稱呼,目前已經更換為“資陽市”。最新的公務用槍槍證的證號為18位身份證號,不可能是圖中的13位號碼,也不再有網友曬圖中所用的“*”符號。“以前的老槍證也進行了更換,不會再出現 資陽地區 。”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圖中小夥身份也存疑。“公務用槍槍證”目前只頒發給正式民警,微博中的小夥並非樂至縣公安局幹警,而且圖片中小夥目測僅20多歲,“不可能10歲左右就取得這一槍證。”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看到,微博發佈者“中成哥i”註冊生日信息為1995年9月27日,“明天殺崇州!”的微博發佈于2月5日12時38分,微博發佈時的定位為資陽市樂至縣公園路附近。4張配圖中,有3張同一小夥在賓館內持槍的圖片,另有1張圖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槍證”,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證號、槍號、配備單位、槍型和發證機關。所發圖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槍證”顯示,槍支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槍型為六四式手槍,發證機關為四川省公安廳。

  晚上7:21,“中成哥i”更新微博稱,圖片中的槍是地攤上10元購買的塑膠玩具槍,該槍沒有任何殺傷力,買來純屬好玩。持槍證是幾年前在樂至貼吧看到的一張圖片並保存下來,本人並沒有這個證件。“明天殺崇州”在四川話裏的意思是明天去崇州。“在此本人深感抱歉,沒想到一個玩笑微博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發這微博純粹為了好玩,請大家原諒,我會向當地警方解釋清楚。”

  晚上9時30分許,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樂至警方獲悉,警方找到當事人,並帶回調查。

  (原標題:網友微博曬槍及“槍證” 警方:槍是假的 持槍證係網上下載)

標簽: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