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印度這樣治理“男多女少”
“男多女少”並非是中國獨有的現象,世界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性別失衡現象。例如韓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就曾偏高,印度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和女孩死亡率都出現了偏高現象。為此,韓國和印度採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男多女少”現象得到了一定控制,女性地位也得到了較大提升。據報道,韓國2013年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05.3,創下韓國自1981年以來的最低紀錄,出生性別比已趨於平衡。
法律保護:提高婦女地位
早在1994年,印度國會就通過《産前性別診斷技術法案》,將利用超聲波技術檢查胎兒性別定為違法行為,規定只有在政府部門註冊的診所才可以以醫學治療為目的對胎兒性別實行鑒定。1996年,印度政府又明令禁止流産健康女胎。2002年,印度政府加大對《産前性別診斷技術法案》違反者的處罰力度,規定首犯者最高可判3年徒刑,第二次可判最高5年徒刑。
2005年,韓國判定戶主制“不符合憲法”,為結束男尊女卑邁出了決定性一步。此外,韓國婦女發展基本法為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起到了堅強的法律保障作用。韓國男女平等雇傭法、家庭暴力特別法等在保障女性權益、提高女性社會地位方面起到積極作用。需要指出的是,這些法律法規非常注重操作性和可行性。
同時,韓國、印度以及南非和北歐國家均設立了專門的性別平等機構,制定專門政策,併為政策實施和運行提供資金支持,使婦女地位得到了較大提高。
文化宣傳:改變社會觀念
韓國的戶主制在婚姻、家庭和子女的姓氏繼承方面長期歧視女性。經過20多年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以及對男女平等的廣泛宣傳,韓國性別比例失衡現象近年來得到明顯好轉。
韓國在政府、社會、公民的共同參與下,通過成立專門的性別平等機構和廣泛宣傳,注重改變重男輕女的傳統生育文化,倡導性別平等意識。通過政府引導,韓國開始形成全社會關注女童和女性的社會氛圍。
印度政府定期在社區舉辦講座、放映電影、召開討論會,使“生男生女都一樣”的道理逐漸深入人心。
各界參與:擴大影響範圍
韓國針對性別失衡的治理主體除了政府外,還包括其他各種公共組織、民間組織、非營利組織、私人組織、行業協會、科研學術團體和社會個人等。韓國相關非政府組織較多,且影響範圍廣泛。
韓國女性團體做了大量宣傳、教育工作,並不定期地舉行各種研討會,以各種形式將最新的思想與民眾分享。最典型的例子是由25個女性團體聯合組成的“21世紀女性研究會”,這是一個由政界、學術界和文化界等社會各階層女性共同組成的較寬鬆的聯合會。
此外,韓國女性受教育水準不斷提高,達到世界一流。韓國女子大學影響很大,梨花女子大學和淑明女子大學均為世界較著名的女子高校。受教育水準的提高也促進了韓國女性社會地位的提升。(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