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不動産登記辦法正式實施
本報呼和浩特2月12日電 (記者張棖)《內蒙古自治區不動産登記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12日開始實施。《辦法》分別對立法目的、登記範圍、不動産登記和不動産的內涵、不動産登記權利類型、不動産登記機構及職責分工、不動産登記資料以及相關電子數據移交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了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不予查詢的情形和查詢時限,不動産登記資料利用準則與管理保護,辦理、登出其他登記所需材料及相關問題,以及不動産登記機構、工作人員、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及其相關法律責任。
(原標題:內蒙古不動産登記辦法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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