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壓力 日本擬為企業設置每月60小時加班上限
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日媒報道,本月14日,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召開工作方式改革實現會議,提出了對每月加班時間設定60小時上限的政府方案。計劃將一年內的最高加班時間壓縮至720小時,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的繁忙和空閒時期來調整加班時間。
報道稱,日本政府打算就該方案獲得參加相關會議的日本最大經濟團體“經團連”和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的勞資雙方的同意。日本政府計劃在2017年內向國會提出勞動標準法修正案,最早將於2019年度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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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會上強調:“需要勞方和資方切實達成共識。附帶懲治措施的加班時間上限的規定以前未能得出結論。”
據了解,目前的日本《勞動標準法》規定,每天的勞動時間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如果依據該法第36條簽署勞資協定(三六協定)的話,將允許企業讓員工加班。
在這種情況下,規定每月加班時間為45小時,每年為360小時。如果勞資雙方簽訂附帶特別條款的三六協定,便可“無限度”加班。
報道稱,為了改變勞動者的“過勞”現狀,日本政府將在《勞動標準法》中明確規定加班的時間上限。如果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這一上限,企業就會遭到懲罰。
日本政府方案還規定了三六協定的特例,即年加班時間為720小時,月平均為60小時。加班時間上限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日本所有行業,對象為管理崗位之外的普通勞動者。
據悉,日本政府今後還將討論應對業務繁忙期的措施。將允許企業在業務集中的時期讓員工每月加班60小時以上。如果只加班一個月,最多可以允許加班100小時,與前後一個月平均起來,每月不能超過80小時。
勞動者加班超過100小時會增加腦部及心臟疾病帶來的過勞死風險,日本政府將避免加班時間超過這一數字。
關於80小時及100小時的加班時間規定,日本在野黨在國會上批評其為“過勞死線”。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也表示反對,因此該規定並未列入此次的方案。
但日本政府解釋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基於醫學依據,為每月加班時間100小時以上”。估計會在3月底制定的工作方式改革總體實行計劃中加入這一方針。
出席此次會議的經團連會長榊原定徵表示,將有條件地接受勞動時間上限規定。他還同時指出,希望政府先為員工較少的中小企業及日本的國際競爭力著想,然後再“考慮設置加班時間上限應採取的方式”。榊原稱,應在具體上限低於每月100小時的範圍內進行探討。
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會長神津裏季生表示,“為勞動時間設置上限很有意義。包括720小時的年加班時間,我們都將積極接受”。不過,關於業務繁忙期的特例,“現階段給出數字未免太草率”,對此顯示出謹慎姿態。
(原標題:減輕壓力 日本擬為企業設置每月60小時加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