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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四院共用注射器"舉報者稱曾被迫自證造謠

2017-02-23 09:33:37|來源:中國青年網|編輯:李邵鵬

  醫生曾提出醫院存在“不換針管”現象 中國青年網 王冠 製作

  

  病房裏的PPD針管 採訪對象供圖

  中國青年網北京2月20日電 (記者 吳陽 實習記者 崔楠)2月16日,一段題為"唐山市第四醫院做皮試多人共用一支針管"的視頻在網上傳播。2月17日,唐山四院否認多人共用針管。同日當地公安介入,舉報者手書《聲明》,自稱"發佈了不實報道"。

  2月18日,舉報者張雨亭(化名)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自己堅持四院存在"一管多用"現象,其承認"造謠"是出於被迫。

  張雨亭稱,2017年1月18日,他在唐山四院第二病區進行皮試,發現護士只換針頭不換針管。張雨亭在網上查詢資料後,認為自己存在醫源性感染風險,便向市長熱線和唐山市衛計委投訴,要求唐山四院找到在自己前面注射的那位患者,以求安心。

  2月3日張雨亭接到醫院醫務科科長劉建春電話,劉稱自己按衛計委要求與他溝通。張雨亭向劉建春提出質疑,稱見過醫院皮試不換針頭、針管,並且見過有的針管只剩下0.2的藥劑,還留著準備給病人用。劉建春回復,"醫院是為了節省成本,就是不換針管,也必須要換針頭。包括自己帶人下鄉,針管不用(換),但肯定要換針頭。醫院為了節省成本,有時候一支結束要做一家子人,六七個人。因為皮內(注射),沒有入血,不會對藥物有污染"。此外,張雨亭提供給記者的一份與主治醫生聊天記錄中,醫生稱,"針頭換了,藥量多,可以做好幾個人,就是我們自己也是這樣做,注射器正規渠道來的,科學注射,怎麼會感染艾滋病,放心吧,這種方式不會"。

  2月20日劉建春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之所以告訴張雨亭存在"一管多用",是想給他舉例排解心裏憂慮。

  張雨亭稱,因為自己找到前一位患者的訴求始終達不到,因擔心染病,所以曾通過短信和電話威脅過醫生護士。張雨亭提供的一份短信截圖顯示,1月26日到29日,他給二病區護士長王莉發過4條含有威脅性語言的短信。其中一條為"請王護士長務必調查清楚在我之前誰用同一針管做的皮試!……我有我的辦事方式!不需要挂橫幅請律師!尖刀解決一切。"

  

  行政處罰決定書

  2月4日起,張雨亭打過多個電話,劉建春都沒有接聽。之後,張雨亭接到劉建春的短信稱,這事不歸他管了。劉建春表態此事不歸自己管了之後,張雨亭再次向衛計委和市長熱線投訴,並將自己的經歷發上微博和貼吧,隨後被大量轉發。2月14日,張雨亭接到衛計委反饋"唐山四院説沒這回事"。2月16日,張雨亭接到醫院護理部李主任電話,稱希望他到醫院當面溝通。2月17日上午,張雨亭來到醫院,期間警察突然出現,將其帶到派出所。

  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現查明:2017年1月18日,有一名叫張雨亭的男子在唐山第四醫院做完皮試後,一直懷疑醫院護士沒有給他更換針頭,然後張雨亭一直給第四醫院的醫生護士發恐嚇信息,導致當事人不能安心工作。隨後王莉代表唐山市第四醫院來派出所報警。以上事實有王莉報案材料、張雨亭詢問筆錄、王宇詢問筆錄、瑤瑤詢問筆錄、張雨亭微信聊天截圖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現決定對張雨亭罰款伍佰元整。"

  在派出所,張雨亭手寫了一份《聲明》:"本人採取過激手段威脅醫護人員進行失實報道,對此事件沒有核實清楚而發微博,對市四醫院造成了極壞影響,故深表歉意,也希望唐山第四醫院能夠原諒本人,再次希望大家不要轉發本次不實報道。"並通過微博稱自己舉報不實。

  

  張雨亭在派出所手寫的聲明。

  2月18日張雨亭向記者表示,自證造謠是出於被迫,是為了取得唐山四院的《諒解書》。因為如果沒有唐山四院這份諒解書,自己有可能因威脅別人而被拘留,進而失業。

  2月20日,辦案的女織寨派出所郝警官告訴張雨亭,"公安機關的處罰只是出於發短信威脅醫務人員的事實,並不是針對你在網上的微博,對於是否造謠公安機關沒有鑒定過,也未調查,辟不辟謠跟派出所沒有關係。是四院要求你辟謠,他們才寫諒解書,這是你們兩家達成的協議跟警方沒有關係。另外諒解書也不是四院出的,而是兩個被威脅的當事人出的諒解書"。

  張雨亭詢問郝警官,自己不辟謠是否會被拘留?郝警官説,"不辟謠,四院如果不諒解你,可能會被拘留,也可能不拘留,但那是根據法律定的。辟謠不辟謠和拘留不拘留沒有本質關係。只是治安處罰法有規定,徵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輕處理"。

  2月20日到21日,唐山市衛計委、唐山市第四醫院綜合辦公室、護理部均向中國青年網記者表示,調查結果已經在網上公佈。衛計委一名工作人員稱,調查結果以網上報道為準。(文中多人為化名)

  原標題:“唐山四院共用注射器”舉報者稱曾被迫自證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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