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2016年我國促進就業成效顯著 城鎮新增就業1314萬人
就業是民生之本,直接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大局。2016年,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化解過剩産能任務艱巨、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增多的情況下,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2016年全年,我國城鎮新增就業1314萬人,超額完成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的目標任務;四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02%,低於4.5%的年度調控目標。
經濟增速放緩,就業仍然向好,這與積極的就業政策密不可分。我國始終把就業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各部門共同配合,在金融政策、産業政策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動實現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兜住了民生底線。
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我國高校畢業生達到765萬人,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力度空前。其中,中辦國辦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著力構建高校畢業生“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人社部、教育部制定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將就業創業有機結合,建立健全覆蓋學校內外各階段、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截至2016年底,有132萬名離校時沒有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了就業,或參加到見習、培訓等就業準備活動中。
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做好職工安置工作更是重中之重。為此,人社部會同國家發改委等7部門專門印發通知,並相繼制定出臺特別職業培訓計劃、東北等困難地區就業援助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通過企業內部挖潛、轉崗就業創業等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並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中突出對去産能職工的支持。
為就業困難人員“牽好紅線”,是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方面,人社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通過開發崗位、勞務協作、技能培訓、就業服務、權益維護等措施,幫助一批未就業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幫助一批已就業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幫助一批貧困家庭初、高中畢業生就讀技工院校畢業後實現就業,並推出就業扶貧車間、勞務協作等一批地方典型經驗,推動各地做好就業扶貧工作;另一方面,人社部推進“春潮行動”,開展“新型學徒制”試點,組織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等,以就業為導向統籌培訓資源,積極組織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提高了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經濟日報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