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上院發佈報告稱脫歐不必給“分手費”
英國議會下院2月8日晚投票正式通過政府提交的“脫歐”法案,授權首相啟動“脫歐”程式。
正在審議脫離歐洲聯盟法案的英國上院發佈報告,認為英國沒有法律義務向歐盟支付“分手費”,可以不花一分錢就脫歐。
脫歐法案上月28日在英國下院獲得通過,正在接受上院審議。英國《獨立報》網站4日報道,上院的歐盟金融事務小組委員會發佈報告,認定英國“有強有力的法律依據”,不必為脫歐掏腰包,歐盟“沒有可能”拿到錢。
按照歐盟內部目前的估算,英國脫歐,應交納大約600億歐元,包括英國在歐盟預算中承諾的份額。《獨立報》援引歐盟內部人員的話報道,根據不同的估算,這一數字可能變動,從200億歐元到超過700億歐元。
歐盟方面對“分手費”很看重。法國總理貝爾納·卡澤納夫2月説,英國必須先同歐盟談妥“分手條件”,才能開始新的貿易協議談判,並且英國最終不可能享受比歐盟成員國更優厚的條件;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洛德·容克同月也強硬表態道:“‘脫歐’不會是小代價或零代價……帳單將會非常昂貴。”
歐洲議會預算控制委員會主席英格博格·格拉斯爾説,她對英國上院的這份報告感到驚訝,報告做出的結論“非常令人失望”,如同“把一把刀放在桌子上”。
“歐盟覺得,我們必須來一場正規的離婚,分清錢歸誰,孩子歸誰,貓和狗歸誰,”她告訴《獨立報》,“可是,對英國人而言,他們似乎像退出一個高爾夫俱樂部(那樣輕鬆)。”
格拉斯爾隱晦警告英方,如果不給錢,脫歐談判將不會順利。“這不關乎錢,而關乎責任。問題在於你們是否恪守承諾?……你們是打算讓一切都碰壁,還是希望有成果?”
按照英方現階段的時間表,英國政府應於今年3月底之前啟動脫歐程式,最遲于2018年秋季與歐盟擬定脫歐草案,2019年4月完成脫歐。而歐盟國家領導人2013年下半年達成為期7年的歐盟預算協議,2020年到期。
儘管英國上院報告認定英國在法律上沒有付“分手費”的義務,但是報告同時認為,為了與歐盟搞好關係、達成今後進入歐盟市場的協議,英國政府可以繼續支付已經承諾的預算份額。(惠曉霜)(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