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富少李宗瑞性侵9名女子 被判39年2個月
參考消息網3月7日報道 臺媒稱,台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九名女子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7日認定共八項罪名,判39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台灣“中央社”3月7日報道,台灣富少李宗瑞曾在台北市的夜店性侵、偷拍多名女子,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報道稱,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賠償部分,除了需賠償17名女子新台幣2745萬元(約合613萬人民幣——本網注),還在台灣“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外,另有三名女子提告求償,台灣“最高法院”已判決李宗瑞需賠償三名女子共630萬元(約合141萬人民幣——本網注)。
原標題:台灣富少李宗瑞性侵9名女子 被判39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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