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房加女友名字 為此分手房産證女友名字難去
去年3月,杭州蕭山的任先生買了一套房子,用的是他和女友兩個人的名義。可第二個月就分手了。 現在房産證上怎麼寫名字呢。
説好一起付房款,女方沒有付,導致分手
任先生的房子買在蕭山融創東南海,單價9000多,總價130多萬,買受人是他和一位徐女士,兩人曾經是戀愛關係。現在已經給了開發商100多萬房款,還差14萬多,都是任先生付的。
記者:“你還沒跟她結婚,為什麼兩人名字都寫上。”
任先生:“本來房子我是一直想買,她説為了今後好,名字一定要寫在一起的。”
任先生説,本來約好兩人一起付房款的,他還率先拿了30萬。但後來女方一直沒有付錢,最終導致了分手。
任先生:“本來説好了一起付,第一次的30多萬是我個人付的。但是到最後,開發商一直催我,她也不拿錢出來,説我跟她倆人還有事情。”
記者:“就因為這事兒分手了?”
任先生:“對。”
記者:“挺遺憾的,談了多久了?”
任先生:“談了將近兩年。”
提出更名,前女友同意,開發商不同意?
説起分手,任先生似乎有點失落。
他告訴記者,倆人去年三月買房,四月就因為房款的事兒分手,他很快就向開發商提出更名,但是一直沒能辦妥。
記者:“(銷售員)承諾過你辦好嗎?”
任先生:“那倒沒有,就是説想辦法,最後就是領導不同意。”
之前我們也報道過類似的情況,談戀愛的時候一起買了房,分手後需要一方同意更名。 任先生説,他的前女友也願意這麼做。説著還拿出了一份《放棄房屋産權協議書》,是16年6月份簽的。協議書約定,徐女士自願放棄該房屋的購買權,房屋的所有産權歸任先生,今後有關房子産生的一切事務和費用也由任先生負責。正在採訪當中,售樓部走出兩位女士,任先生説,穿綠衣服的那位就是前女友。但徐女士不願面對鏡頭。
徐女士的朋友:“這個事情和他們沒關係。”
記者:“她願意退嗎?”
徐女士的朋友:“她願意的。”
記者:“願意劃掉名字?”
徐女士的朋友:“她願意劃掉的,只要老總同意就行,你們簽字,她隨時來簽字就行。”
説著,徐女士和她的朋友,開車離開了現場。
開發商:要走房管局流程。。
目前來看,任先生的前女友,是同意變更名字的,那麼,為什麼事情拖了將近一年,一直沒能更名成功呢?
任先生的前女友,據説當天也是來這邊辦事的,恰巧遇到了,不過沒有正面回應記者。開發商這邊,銷售部的謝經理接受了採訪。
杭州蕭山融創東南海 謝經理:“他想把女方的名字去掉,您也知道,合同簽了以後,要去名字,不是我們同意就能同意的,還要房管局走流程。”
房管局:只能跟開發商協商。。
謝經理説要走流程,那麼,類似任先生這種情況,到底能不能將女方的名字去掉呢。在之前的新聞中,我們就諮詢過杭州市房管局的林副科長。
杭州市房管局商品房登記科 林副科長:“購房的合同主體不能變更,這種情況只能和開發商協商,撤銷房子合同,然後再重新簽訂,這樣進行操作。”
林副科長説,只要和開發商協商好了,任先生就可以約上前女友一起,憑身份證原件到辦證大廳進行申請,在網上公示三天后,就可以解除備案,然後重新簽合同。售樓部的陳顧問是任先生的置業顧問,近一年來一直在幫忙跟領導協商。
杭州蕭山融創東南海 陳顧問:“我已經反復一遍一遍申請,可能説,任大哥覺得我不夠盡力,我又做了一次申請,領導那邊的話,目前還沒有同意。”
開發商:有難處,並不是刁難。。
銷售部的謝經理説,其實他們也有難處,並不是故意刁難任先生,不給他重簽合同。
杭州蕭山融創東南海 謝經理:“想去名,首先先退網簽,退網簽就是解除合同,您一解除合同,如果按照現在物價局的要求,價格漲上來了,您還願意買嗎?您説這時候的損失,是我們來承擔,還是您來承擔。”
記者:“不能保證以原價賣給他?”
杭州蕭山融創東南海 謝經理:“對,因為您也知道,蕭山這邊限價特別嚴,你退了網簽,他要求按照現在的備案價,怎麼辦。”
如撤銷合同重訂,可能損失幾十萬?
任先生買的這個盤,備案價是多少,謝經理沒有透露。但有一點清楚,當初9000多的單價,如今要賣一萬五六。杭州市商品房買賣的規定是,銷售價格不能高於備案價,並且不低於備案價的15% 。這意味著,如果任先生撤銷合同重新簽訂,按照現在的房價計算,很可能損失幾十萬元。
記者:“那您建議他怎麼做?”
杭州蕭山融創東南海 謝經理:“我建議您,如果確實想去名,房管局那邊落實好,他能保證,或者寫情況説明,可以按照之前的價格。”
任先生説,這事兒到底怎麼辦,他還得再想想。
(原標題:蕭山男子買房,加了女友名字,卻為此分手!要去掉女方名字,他們為何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