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佈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結果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林維):近年來,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迅猛。相關數據顯示,去年中國純藝術拍賣總成交額為330億人民幣,以38%的市場份額躍居全球第一。然而,不容忽視的是,國內藝術品市場仍存在炒作浮誇、制假售假等亂象。22日,中國文化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情況。
為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中國文化部22日通報了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情況,有8家公司因違反《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被有關地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巡視員劉魯平介紹了案件包含的主要違規情形:“一是經營含有禁止內容或偽造的藝術品。如遼寧省鐵嶺市陳某某經營古代槍頭、綠松石、紅山文化挂件等偽造藝術品,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二是經營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動物、植物、礦物、金屬、化石等為材質的藝術品。如遼寧匡騏藝術品有限公司經營化石為材質的屏風等藝術品,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三是未標明所經營藝術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狀況和銷售價格等信息,分別依法給予上海法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常州市盤古藝術品有限公司罰款的行政處罰。”
2016年頒布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為藝術品市場規範發展奠定了法治基礎。劉魯平表示,針對藝術品市場制假售假的突出問題,該辦法通過要求經營者提供全面真實的藝術品信息,保存完整交易記錄等方式,保障消費者權益,“辦法第8條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向消費者隱瞞藝術品來源,誤導消費者;不得偽造、變造藝術品來源證明。那麼第九條又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應當保留交易有關的銷售記錄。除上述規定之外,辦法還規定建立了明示擔保、盡職調查等一系列的制度,以規範藝術品市場存在的制假、售假、虛假鑒定、虛高評估,包括交易不透明等(問題)。”
可以説,《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出臺,助推了中國藝術品的規範化、合法化、權威化,藝術品從作品的來源、身份認證、鑒定評估、運營發展等方面,都走向了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
據介紹,下一步,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藝術品市場實施全領域內容監管。同時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藝術品市場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