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北京離婚一年內房貸申請人實施二套房標準
人民網訊 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今日發文明確,對北京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于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央行在公告中指出,據有關方面反映,近期,購房家庭通過離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貸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這既影響了調控政策效果,也容易産生財産糾紛、還款能力下降等問題,增加商業銀行住房信貸風險。
北京在上周出臺了更為嚴厲的住房調控政策,再次實施“認房又認貸”舉措,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央行下發的文件要點如下:
一、嚴格落實各項房地産信貸調控措施。繼續從嚴控制個人購房貸款增量,嚴格落實差別化的房地産信貸調控政策;各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的商業銀行房地産信貸調控政策落實情況不定期抽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機構嚴肅問責。
二、對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從嚴防控信貸風險。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三、認真查詢住房貸款記錄和公積金貸款記錄,嚴格執行首套房貸認定標準。
四、嚴格審核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來源,嚴禁各類“加杠桿”金融産品用於購房首付款。對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産品加杠桿的客戶,應拒絕發放貸款;嚴禁以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等名義貸出資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
五、嚴格審核借款人還款能力,防範投資投機購房帶來的信貸風險。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落實月供收入比(不超過 50%)等政策要求,強化審核購房人收入證明材料。
六、合理評估房屋價值,增強住房信貸風險的識別和防範能力。
七、加強對支行網點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八、規範房地産仲介機構與商業銀行業務合作,建立商業銀行合作仲介機構退出機制。
(原標題:央行:北京離婚一年內房貸申請人實施二套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