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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被指襲胸教師酒後言語失態 未體罰猥褻女生

2017-03-24 14:39:24|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趙妍

  針對“臨沂某中學教師被指酒後體罰女生並襲胸”事件,3月24日10時,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涉事老師確為午間飲酒,言語失態,推搡學生,導致學生恐慌,造成不良影響;現場學生和教師證實,涉事教師不存在體罰猥褻行為,目前該老師已被調離教學工作崗位。

  

  此前澎湃新聞報道,臨沂本地資訊微博發帖稱,臨沂第十四中學一學生向該微博求助,稱學校班主任吳某酒後體罰學生,包括掐學生脖子,打臉,説髒話等,甚至還用手摸女同學胸部。

  3月23日,臨沂第十四中學校長告訴澎湃新聞,學校得知網絡反映後,已對當事教師做出停職、停課接受調查的決定,並迅速成立調查組,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學校將把調查結果據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依規依紀處理。

  3月24日,臨沂市蘭山區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關於網傳臨沂教師體罰猥褻學生事件調查:涉事教師確為午間飲酒,不存在體罰猥褻,已被依規追責。

  通報稱,近日部分網媒報道臨沂第十四中學班主任體罰猥褻學生。該校得知此信息後,立即召開班子會議,對涉事教師進行停課調查。

  通報顯示,學校經過對在場的2名教師和12名當事學生逐一談話調查,確認涉事的吳姓教師于3月22日午間飲酒,下午第二節課,該教師于教室外走廊批評教育本班學生、在辦公室內與請假學生談話時,言語失態,推搡學生,致使學生恐慌,造成了不良影響。現場7名女生、5名男生和2名教師均證實不存在體罰,也沒有猥褻女生行為。被調查人均在筆錄材料上簽字確認。

  依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學校已將該涉事教師調離教學工作崗位,並給予警告處分。同時依據學校相關規定,責令該涉事教師向當事學生、家長賠禮道歉,兩年之內不得評優樹先,不得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對分管師德工作的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學校還將在全體教師中深入開展師德教育,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原標題:臨沂官方:被指襲胸的涉事教師酒後言語失態,未體罰猥褻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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