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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南京南站翻越軌道 被進站列車擠壓致死

2017-03-27 09:32:09|來源:揚子晚報|編輯:賈雪靜

  

   

  

  昨天傍晚,微博上便開始不斷有人向揚子晚報爆料,説南京南站有一名乘客失足墜落,被夾在列車與站臺的縫隙裏。

  昨晚,南京站發佈情況説明:昨天15:43,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在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站臺時,一年輕男子突然從對面22號站臺跳下,橫越股道,搶在D3026/7次列車前,試圖翻上21號站臺未果,被夾在D3026/7次列車1號車廂與站臺之間,列車立即停車。車站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撥打電話通知120急救中心、公安和消防部門到現場開展救援,在救援的過程中,120醫生宣佈該男子死亡。

  現場還原

  本報記者昨採訪多位目擊者 被列車夾住後還滾了一段距離

  昨天下午楊先生本來準備乘坐D3027次列車從南京前往武漢,沒想到在站臺上看到驚人一幕:“我在21號站臺,他在對面的22號站臺,中間隔了兩個軌道。當時車已經進站了,他突然就從站臺上跳下來跑向我們這邊。”“他背著雙肩包,當時列車離他只有五六米。如果他一下子能撐上站臺,應該也能保住一命。”但他沒有成功,“可能是雙肩包太沉,或者地面有點滑,站臺又比較高。”總之他只撐到胸前的時候,便沒能上來,被進站的列車擠在了站臺與列車間。

  “雙肩包瞬間就被甩出去了,滾在站臺上,”站臺與列車的距離只有約10釐米,這個距離根本容不下一個人,更別説再加上一個背包。楊先生説,瞬間的摩擦力讓該男子在縫隙裏滾了起來,大約滾了兩個車位,車子停下來,站臺上的人們才看到,男子衣服被擦破,破得很厲害,鼻子裏不停地往外流血。“車停下來後,他就一直喊叫,但意識和神志感覺也還清楚,有知覺,我們都以為應該沒什麼事的。”站臺上的乘客們也傻了眼,都站在不遠處焦急等待120到來。楊先生説,十幾分鐘後,救護車趕到,隨後警方和消防也趕到,“這個過程中我們一直聽到他在叫,所以都以為沒什麼問題。”但記者了解到,在救援過程中,120醫生已經宣告該男子死亡。

  “我知道他肯定不行了。”一位在站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些乘客可能去錯了站臺,就想通過這樣的方式爬上另一個站臺,可高鐵站臺和以前普通車的站臺不一樣,往往他們會高估自己的能力,最後不一定能夠翻上來。這種情況我們處理過,瞬間的摩擦力會導致脾臟破裂,一般都是沒法救的。”“我當時在車裏,我們也很奇怪,為什麼到南京了,車就在站臺上,不讓我們下車。後來才知道出了事。”乘客王女士告訴記者。“我們本來要乘坐D3027次的,後來就轉到對面22站臺,全部換乘D3007次列車出行。”楊先生説。

  驚心救援

  列車司機:看到人影,剎車已來不及

  救援人員大聲提醒:繼續呼吸不要睡!

  記者了解到事故發生後,南京消防指揮中心調集鐵心橋、特勤一中隊趕赴現場,對卡在站臺縫隙的男子展開救援。在現場的救援人員發現,男子的下身全部卡在站臺的縫隙內,救援難度很大。“小夥子,繼續呼吸,不要睡!”在救援的過程中,救援人員一直在鼓勵安慰被困男子,告訴他千萬不要放棄,所有人都在努力!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救援,消防官兵將月臺的面板、混凝土破拆開,最終將男子救出,但經現場的急救人員確認,該男子已無生命體徵。

  記者在對該動車D3026次的列車駕駛員採訪時了解到,D3026次列車在進站時,突然發現前方有個人影,是一男子在爬站臺,於是趕緊進行制動,但是還是來不及了,將男子擠壓在了站臺的縫隙中。目前,男子因何原因跳下站臺,還有待警方的進一步調查。

  市民追問

  站臺該不該加裝安全門?

  昨天事故發生後,有市民提出疑問:那麼該不該加裝屏蔽門以確保安全?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海南高鐵環線是全線加裝了屏蔽門的,那麼海南能裝?南京能不能裝?

  在採訪中,記者也聽到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高鐵不加裝屏蔽門是出於成本考慮,“肯定是應該加裝的,列車以極快速度通過站臺的話,強大的慣性會將人捲入車底。加裝屏蔽門肯定更加安全。”但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的狀況下不一定需要加裝。“目前整個世界範圍內,都少有國家裝高鐵屏蔽門。到發線長度是固定的,屏蔽門需要空間是固定的,但目前在跑的車型是多樣的,有西門子的,有龐巴迪的,光車型就有ABCD等五種。現在有的站停五種車型,有的停三到四種,這個屏蔽門要裝上,可能一個站臺上都是門,門都不一定能打得開。”另外,有業內人士認為裝了屏蔽門也不能預防死亡,反而可能會産生更大事故,“地鐵上屏蔽門夾死人也發生過,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另外,列車極快速度通過時,産生的風洞效應,也可能瞬間衝破屏蔽門而對旅客造成傷害。目前中國高鐵設計,在正線兩邊還有兩個到發線,也就是説在列車高速通過站臺時,它與你的距離還是比較遠的。”而對於海南環線加裝屏蔽門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海南環線只有龐巴迪一種車型,且海南存在正線站臺。

  律師觀點

  賠償責任該如何界定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周健律師表示,無論該男子是在南京南站乘車始發還是中轉,乘客的身份是無疑的,其和鐵路部門之間就建立了旅客運輸合同關係也是確定的。不要説是中轉旅客,即便是沒有檢票入站的乘客,如果在站內受傷,按照《合同法》第293條的規定,當乘客拿到車票時,其與鐵路部門之間就存在了生效的客運合同關係,火車站應在合理的限度內保護乘客的人身、財産安全。因此即便沒有檢票的乘客在站內受傷,仍可以要求車站賠償。

  從目前鐵路客運換乘的常規辦法看,一種是出站後,另行購買中轉目的地的車票再進站候車;另一種網絡時代通行的做法是,下車前已網購中轉車票。在下車後不必出站,只要逆著進站的車流線路反向到達檢票口,出示車票或者購票信息,檢票員會讓乘客進入候車大廳候車的。因此無論哪一種方式換乘,從一個常識的判斷看,都不應當採取這種穿行在高速運行的列車軌道間走捷徑的方式。如果翻越站臺的事實成立,那該男子乘車(含中途換乘)行為本身就存在自身主觀上的重大過失。按照《合同法》第302條的規定,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旅客傷亡的賠償責任,如果承運人能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承運人無須承擔責任。“因為高鐵站臺不同於地鐵站臺的擁擠程度,高鐵站臺只要有明顯的警示標線及進站前人工警示即可。合同法第239條,火車站只要在合理的限度內保護乘客的人身安全,也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周律師説。

  ■多説一句

  還要怎樣的刺痛 規則才能深入人心

  在看了監控視頻後,很多人都在揣測這名男子為什麼會突然跳下站臺。或許是急著趕上這趟列車早點回家看一眼嗷嗷待哺的孩子,或許是等著跟父母團聚,也或者是不想錯過和客戶的簽約……但無論如何,現在的結果可能是,孩子失去了父親,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兒子,而客戶,可能都還不知道你是誰。我們總是急匆匆地去趕一些你以為別人會在意的事情,卻最容易忽視最珍視我們的人。

  沒趕上車,回家晚一會兒,家裏人不會責怪的。客戶簽約,晚一會兒,大不了就是一份工作嘛,沒了還可以再找。但生命消失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有些時候,規矩的制定,並不都是要妨礙我們的自由。為什麼只有真正遇到危難的時候,才能懂得某些事情是不可為的,才會知道某些規定制定的初衷,其實是為了保護我們免於危難。

  (原標題:驚魂一幕!男子在南京南站翻越軌道 被進站列車擠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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