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談判兩年能否完成存疑 鉅額"分手費"成第一道坎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易成晨):在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此前所承諾的觸發《裏斯本條約》第50條的最後期限即3月底前,涉及該條約的信件最終被簽署並交到位於布魯塞爾的歐盟委員會主席手中,這標誌著英國脫離歐盟程式的正式啟動。按照特蕾莎•梅的設想,如果一切順利,那麼在2019年的3月31日,英國將完成與歐盟的談判,結束44年的成員國身份。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當地時間週二簽署關於《裏斯本條約》第50條的信件,正式啟動脫歐外部程式。資料圖
《裏斯本條約》第50條是什麼?
《裏斯本條約》是在原《歐盟憲法條約》的基礎上修改而成,又被稱為“簡化版歐盟憲法條約”。為保證歐盟有效運作和推動歐洲一體化進程,歐盟25國首腦于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這是歐盟的首部憲法條約。按照原定計劃,《歐盟憲法條約》將在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於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但該條約卻先後遭到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的否決。
為解決歐盟制憲危機,2007年6月,歐盟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決定以一部新條約取代已經失敗的《歐盟憲法條約》。根據歐盟各國首腦達成的框架協議,新條約不是涵蓋歐盟所有既有法律的一部大法,而是對創建“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羅馬條約》(1957年簽署)和建立“歐洲聯盟”的《馬斯特裏赫特條約》(1991年簽署)進行修改增補的一部普通法律。這樣,新條約的重要性下降,各成員國可以通過議會審批方式核準條約,而無需舉行可能導致條約遭否的全民公決。
2007年10月19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裏斯本就新條約文本達成一致,並將之定名為《裏斯本條約》,條約獲得歐盟全部27個成員國的批准,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裏斯本條約》第50條內容全文。網頁截圖 來源:lisbon-treaty.org
《裏斯本條約》的第50條,是成員國退出歐盟唯一可依據的法定程式。其大意為:
1、任何成員國可以根據自己的制憲要求而決定退出歐盟;
2、歐盟其他成員國應按照歐洲議會的指導要求與要退出的國家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
3、談判時間最長為兩年,除非其他所有歐盟成員國和歐洲理事會一致同意方可延期;
4、退出歐盟的國家不能再參與歐盟事務;
5、退出的國家如果申請重新加入,需按第49條進行(簡而言之就是視為“外人”,從零開始)。
因此要真正達到脫歐目的的唯一方式就是政府去激活該條款,然後正式啟動脫歐程式,這也是目前特蕾莎•梅進行到的步驟。對於英國來説,政府要觸發該條約還需經過英國最高法院批准,這項工作之前已完成。
這兩年內要做些什麼?兩年之後就一定能成嗎?
雖然歐盟歷史久遠,但依照《裏斯本條約》50條進行脫歐的,英國是有史以來的首例,所以該規定的實際操作可能還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
接下來,英國政府將面臨龐大的任務,包括解除與歐盟雙方之間數十年達成的立法、條約和合約,同歐盟27個成員國研究、商議、談判退出條款,如英國在進入單一市場和對於歐盟不發達地區的機構基金以及制裁行動的權利和義務等。
除了和歐盟談判退歐的相關事宜外,還需要與歐盟談判真正退出歐盟後的一些事宜,比如未來貿易關係協議等。
英國媒體認為,脫歐談判時間可能長于兩年,這取決於談判的效果。也有分析認為,即使談判順利開始,這一過程也可能會長達5年甚至10年。
英國脫歐具體步驟:
1、 英國政府激活《裏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啟動脫歐程式。
2、 對於歐盟與英國展開的脫歐談判,歐洲理事會要達成一致的指導方針。
3、 歐盟委員會向歐盟理事會提交建議書,歐盟理事會授權談判開啟以及任命談判代表。
4、 歐盟委員會組織談判。
5、 根據過半數原則,歐洲議會通過英國退歐協議。
6、 根據多數表決機制,歐洲理事會通過英國退歐協議。
完成整個脫歐程式至少需要兩年時間。若需要延長談判時間,需要經過除英國之外的歐盟27個成員國一致同意。
英國脫歐目前還面臨哪些麻煩?
除了不可避免的經濟影響、倫敦金融中心地位受衝擊等外,英國脫歐眼下還有一些麻煩事,比如大約600億歐元的“分手費”,以及再次洶湧的蘇格蘭獨立勢頭。
作為第一道坎,根據歐盟的説法,英國完成脫歐前,必須付清其作為歐盟成員國期間承諾給予的經濟援助,外界估計這一數目高達600億歐元。歐盟委員會首席新聞發言人斯基納斯稱這是英國“有序脫歐”的必要談判要素,換言之,要想談判先給錢。
但英國官員則對這筆錢的金額和合法性存在質疑,例如英國脫歐大臣戴維•戴維斯日前就表示,在英國脫離歐盟之時,絕不會支付歐盟官員所宣稱的那樣大一筆錢。
蘇格蘭鬧獨立則是另一件麻煩事。2014年9月蘇格蘭曾經進行過一次獨立公投,但在55%的反對比例下失敗。又因為蘇格蘭人更傾向於留在歐盟,在2016年的英國脫歐公投中有62%的蘇格蘭人投了反對票,因此,隨著英國脫歐進程的推進,蘇格蘭正在醞釀第二次獨立公投。
在3月28日的蘇格蘭議會投票中,蘇格蘭政府首席大臣、執政黨蘇格蘭民族黨領袖斯特金提出的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的提案受到了多數議員支持。斯特金的計劃是在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期間,也就是在英國正式脫離歐盟之前舉行獨立公投。
不過這項提案必須獲得英國政府批准後才能正式實施。英國政府此前表示,在“脫歐”進程完成前將反對蘇格蘭舉行獨立公投。長遠來看,這件事無疑仍將給英國蒙上分裂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