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日前,國務院印發《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方案》指出,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對探索建立新的政府經濟管理體制,率先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提出,上海自貿試驗區要圍繞重點任務和薄弱環節繼續深化改革探索,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解放思想、勇於突破、當好標杆,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主動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戰略,加強與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建設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聯動,不斷放大政策集成效應,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深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貿易監管服務體系、推進金融開放創新、完善創新促進機制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潛力,破解改革難題,建設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方案》明確,上海自貿試驗區要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建設開放和創新融為一體的綜合改革試驗區;要加強同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建立開放型經濟體系的風險壓力測試區;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區;要創新合作發展模式,成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市場主體走出去的橋頭堡;要服務全國改革開放大局,形成更多可複製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
《方案》強調,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解放思想、勇於突破,統籌謀劃、加強協調,大膽實踐、積極探索,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精心組織實施,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實,有效防控各類風險。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思路、尋找規律、解決問題、積累經驗;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及時總結評估試點任務實施效果,加強試點經驗系統集成,持續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試點經驗,進一步彰顯自貿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試驗田作用。
(原標題:國務院印發《全面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