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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內出軌男工友 因對象係"同性"妻子難維權

2017-03-31 16:30:32|來源:武漢晚報|編輯:李邵鵬

  

資料圖

  本報訊(記者楊蔚 通訊員張鳳娟)丈夫婚內出軌與他人同居,對象還是個男人。女子心灰意冷欲離婚,並要求丈夫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黃丹(化名)和丈夫張強(化名)同為黃陂村民,2010年,經人介紹,兩人結婚。婚後,丈夫張強一直在工地上幹活,負責家裏的生活開銷。一年後,黃丹生下了兒子。

  兒子上幼兒園後,黃丹發現丈夫回家次數越來越少,有時候一個月都見不到人。前不久,黃丹見丈夫好久沒回家就去工地找他,竟在工地門口看到張強和一個男人勾肩搭背走進一家旅館。

  幾天后,黃丹托朋友查到了張強和這個男工友十多次開房記錄。同時,有好心的工友偷偷告訴黃丹,這兩人的關係在工地上早就不是秘密了。

  黃丹提出離婚,並要求兩萬元精神損失費。張強對離婚沒有異議,但卻辯稱自己是與同性在一起,並未與妻子之外的異性發生性關係,因此無需向黃丹賠償精神損失費。

  對此,黃丹想尋求法律幫助。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廖前勝律師認為,法律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黃娟兩萬元的精神損失費請求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婚姻家庭律師邱丹則認為,法律對同居對象規定為異性外,黃丹的丈夫張強是否處於同居狀態也很難取證。

  邱丹律師建議黃丹,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索償,比如向第三方索要丈夫在婚內贈送給對方的財物等;同時在財産分割和孩子撫養方面,法院會適當傾向無過錯方。

  原標題:男子與同性出軌致婚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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