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去年美國有多少乘客被航空公司趕下飛機?
近日美國聯合航空公司一航班因超額售票,起飛前使用暴力將一對亞裔夫婦強行趕下飛機。這起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事情發生在當地時間4月9日下午,由美國芝加哥飛往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的3411次航班出現超額售票的情況,飛機起飛前仍無人自願放棄座位,一對亞裔夫婦被“隨機”選中離開飛機,但丈夫堅持拒絕。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聞訊趕來的機場保安人員竟對他使用暴力,強行將其拖下飛機。現場有多名乘客用手機拍下了當時的場面並上傳到網上,在視頻中也可以看到其他乘客震驚的表情。
其實,把購買了機票且已經登機的乘客強行趕下飛機的事情在美國並非罕見,只是此前都沒有像這次一樣引起注意。據英國《每日電訊報》網站11日報道,僅在去年,美聯航就因超額售票而將3765名乘客轟下飛機。
報道稱,航空公司超額出售機票並不違法,並且它們也一貫這樣做。根據美國交通部的“飛行權力”(Fly-Rights)規定,如果沒有乘客自願放棄座位,航空公司就可以依據登機時間或機票價格等標準選擇讓某些乘客離開飛機。美國各家航空公司去年共將約4萬名乘客趕下飛機,其中還不包括自願放棄座位的那些人。
一般來説,如果售出的機票超過機上座位數,航空公司會尋找自願放棄座位的乘客,為他們安排隨後的航班,並給他們旅遊禮券或其他東西作為補償。據美國政府統計,美國最大的12家航空公司去年共有43.4萬名乘客自願放棄座位,其中6.3萬人是美聯航乘客。
但如果沒有人自願放棄座位,航空公司就可以拒絕某些乘客登機,或違背乘客的意願將其趕下飛機,這也就是9日發生在美聯航航班上的情況。而根據美國政府提供的數據,在強迫乘客離開飛機這方面,美國西南航空公司的數字最為“扎眼”,該公司去年共將1.5萬名乘客強行趕下飛機。
美國相關規章明確規定了航空公司對被迫離開飛機的乘客的賠償標準,航空公司也必須給這些乘客一份書面聲明,説明他們擁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賠償金的多少取決於被迫下機的乘客被延誤了多久。如果航空公司能夠為乘客重新訂票,並能讓他在原定抵達時間後1小時之內到達目的地,則無需對其進行賠償。但如果乘客抵達時間比原定時間晚1-2小時(國際航班規定為1-4小時),則航空公司要賠償其雙倍票價,最高為675美元(約合4660元人民幣);如果乘客被延誤超過2小時(國際航班規定為超過4小時),航空公司則要賠償4倍飛機票價,最高1350美元(約合9320元人民幣)。因此,為了減少賠償,航空公司通常會強迫用最低價購買機票的乘客下飛機。
這一最新事件引發了人們對航空公司可以強迫乘客離開飛機這一制度的批評。公眾對該事件以及相關規則的討論仍在繼續,其造成的影響或將繼續擴大。
(原標題:英媒:去年美國有多少乘客被航空公司趕下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