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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明年6月或將修憲 各政黨對權利結構調整存分歧

2017-04-13 11:12:21|來源:中新網|編輯:韓基韜

  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12日,韓國國會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在國會舉行的憲法改革特別委員會上,就國家權力結構調整和修憲時間等問題發表了看法。當天會議結束之後,各候選人基本上就“2018年地方選舉時進行憲法改革”達成了一致,但在國家權力結構調整方面,5位總統候選人的看法各不一致。

  

  左起依次為沈相奵、文在寅、國會議長鄭世均、安哲秀、國會修憲特委委員長李柱榮。(圖片來源:韓聯社)

  “分權型總統制”和“總統四年連任制”爭議較大

  據報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文在寅主張總統四年連任。他認為,應克服現行五年單任制的帶來的弊端,從長遠考慮,應實行總統四年連任制。

  國民之黨安哲秀主張“限制權力型總統制”或“二元聯邦制”,他認為,鋻於目前國民對國會的信賴度較低,談論內閣制為時尚早。

  自由韓國黨總統候選人洪準杓倡議“4年連任分權型總統制”,改制度是將澳大利亞式的三級政府制度和4年連任總統制結合,允許民選總統連任,但實際的權力和責任屬於由內閣承擔。

  正黨總統候選人劉承旼主張在朝鮮半島統一之前實行總統四年連任制,同意之後實行議院內閣制。他認為,最理想的權利結構雖然是內閣制,但考慮到韓朝分裂的局面,總統必須具有強有力的領導能力。

  正義黨候選人沈相奵認為,內閣制是最理想的權力結構,但由於目前國民對於國會的信賴度較低,現階段想要實行該制度難度較大。因此應在混合比例代表制的前提下探討分權型總統制的實行的可能性。

  各候選人就修憲時間基本達成一致

  

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文在寅。(圖片來源:韓聯社)

  文在寅、洪準杓、安哲秀一致主張在明年地方議會選舉(2018年6月13日)時進行修憲相關民主投票。

  劉承旼沒有對修憲的具體時間進行表態,他表示,在新總統就任之後,將在合適的時間點上為促成修憲提供幫助。

  沈相奵主張將第19屆總統的任期縮短為3年,在2020年修修憲法。

  地方分權必要性有同感 多數首都職能或將下方

  

正義黨候選人沈相奵。(圖片來源:韓聯社)

  文在寅認為,在修憲過程中應聽取國民意見,將首都轉移至世宗市,並將地方自治政府該名為“地方政府”。文在寅還提出將濟州島和世宗市設立為聯邦政府,實行分權自治示範區域的構想。

  安哲秀主張將世宗市設立為行政首都,並將青瓦臺和國會搬遷。安哲秀稱,若當選,將擴大地方政府的立法權和財政自治權。

  洪準杓倡議將“首都設在首爾,行政首都設在世宗”。他主張將國會和國務總理的直屬機構進行遷移,總統直屬機構仍留在首爾,以維持漢江以北權利中心的象徵意義。

  劉承旼就遷移首都未作表態,但他認為,鋻於目前大部分中央行政部門均已搬遷至世宗市,為提高辦公效率,有必要考慮將國會也一同搬遷至世宗市。

  沈相奵認為,韓國作為單一民族國家,相比于採取完全的聯邦制,更重要的是應當實現更加實質性的地方自治,為此應當將國會和地方議會的立法權分離,並在憲法中對地方政府的稅務自治權作出保障。

  “修訂、信息人權、生命權”等行政、司法用語改革

  

國民之黨候選人安哲秀。(圖片來源:韓聯社)

  文在寅認為,為保障基本權利,應在修改憲法時對有關憲法用語進行修正,“國民”應修改為“人”,“身體殘疾人”應修改為“殘疾人”,“女人”應修改為“女性”,“工人”應修改為“勞動者”,在強化國民的投票權、傳喚權的同時,還應保障媒體和企業活動的自由,提高有關企業的社會責任。

  安哲秀強調,國民安全相關的國家職責、國民福利相關的國家義務、信息化社會中“信息人權”的相關規定必須寫入憲法。

  洪準杓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許多新型基本權利隨之産生,修改後的憲法中必須對此作出保障。但應重啟在1997年以後被廢除的死刑執行制度,以保證國民的基本權利。

  劉承旼未提出對基本權利修改的相關意見,但此前明確對只為進行權力結構調整而進行的修憲討論表示了反對。

  沈相奵表示基本權利的適用對象不應僅限于“國民”而應將範圍擴大至“自然人”,此外生命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權、不受歧視等權利保障的範圍應當擴大,兩性平等的實質性保障、因個人情況拒絕服兵役的權利以及信息基本權利都應體現在修改後的憲法中。

  原標題:韓明年6月或將修憲 各政黨對權利結構調整存分歧

標簽:韓國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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