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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網絡安全法治建設,提高網絡治理能力

2017-04-17 12:45:49|來源:光明網|編輯:范琪妍

  作者: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謝永江

  在一年前的2016年4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為我國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架構了頂層設計,指明瞭前進方向。在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的指導下,這一年來我國在網絡安全法治建設、網絡治理能力、社會公眾的網絡安全意識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進展。

  

  一年來,我國網絡安全法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習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法律是保障網絡空間秩序的重要基本手段,過去一年我國網絡立法速度明顯加快。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這是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第一部基礎性法律,填補了法律空白。該法明確了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的立法宗旨,加強了網絡運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數據、網絡信息安全保障,明確了網絡安全監管體制以及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強化了網絡安全法律責任,成為我國網絡空間安全的重要保障。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民法總則》明確對個人信息、數據、虛擬財産予以保護。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司法解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銀監會等部門出臺了多個規章,對互聯網信息搜索、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網絡直播、網約車、網絡表演、網絡廣告、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網絡食品、電信詐騙、網絡借貸等領域的網絡重點問題及時依法進行規範和治理。未來,我國還將圍繞《網絡安全法》的實施陸續出臺一系列配套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我國網絡安全法律體系。

  一年來,我國網絡治理取得顯著實效。習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我國有7億網民,這肯定需要管理,而且很複雜、很繁重;“企業要承擔企業的責任,黨和政府要承擔黨和政府的責任,哪一邊都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一年來,網信辦、公安部等網絡管理部門積極探索網絡治理規律,提高網絡治理成效,高效處理了“魏則西事件”“百度血友病貼吧事件”“徐玉玉案”、網絡直播亂象等網絡熱點問題,確保了網絡空間的風清氣正。特別是在處理“魏則西事件”中,政府成立調查組後一週公佈調查結果,一個月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出臺《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兩個月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可謂用“網絡速度”解決網絡問題,讓網絡熱點事件迅速回歸理性,充分展現了高效的網絡治理水準。

  一年來,網絡安全意識越來越深入人心。過去的一年,國際網絡安全事件不斷,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頻發,給各國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例如孟加拉國中央銀行在美國紐約聯邦儲備銀行開設的賬戶遭駭客攻擊,失竊8100萬美元;美國遭史上最大規模DDoS攻擊,東海岸網站集體癱瘓;雅虎曝史上最大規模信息洩露,5億用戶資料被竊;等等。而我國同樣面臨著巨大的網絡安全威脅。習總書記在講話中指出,“沒有意識到風險是最大的風險。”“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一年來,政府主導,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共築網絡安全防線。在打擊電信詐騙活動中,公安部門迅速偵破了徐玉玉案,抓捕了大量的境內外電信詐騙犯罪分子,不但遏制了電信詐騙勢頭的蔓延,還成為了普及網絡安全知識的好教材。網絡安全企業及時提供來電標注服務,利用技術手段有效地預防了電信詐騙。同時媒體也開展了大量的網絡安全知識宣傳,在微信群裏不斷轉發的詐騙預防信息,體現了網民的網絡安全意識的顯著提高。

  互聯網的開放性必然伴隨著風險性。互聯網帶來了數字紅利的同時也帶來了網絡安全威脅。我們應當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不斷提高網絡安全法治保障水準和網絡治理實踐能力,增強網絡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將網絡安全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讓網絡更好為祖國、為人民、為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責任編輯:網評中心]

  (原標題:推進網絡安全法治建設,提高網絡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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