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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我國網信法治建設成績斐然

2017-04-18 17:38:24|來源:法制網|編輯:趙春曉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王春暉

  2016年4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併發表重要講話。回顧一年來的網信法治建設,可謂成績斐然,不負習總書記的寄託和人民希望,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縱觀“4·19”講話一年來我國網信領域法治建設,成就重點集中在構築網絡空間安全、打擊新型網絡違法犯罪、嚴防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治理互聯網空間違法內容、規範網約計程車經營服務、強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啟動電子商務“十三五規劃”和電子商務立法、“公民個人信息權”首入民法總則等八大領域。

  構築網絡空間安全

  在網絡空間安全處於極不平衡的新常態下,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以154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這是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內容十分豐富,奠定了中國網絡安全保護和網絡空間治理的基本框架,是引導我國網信事業沿著健康安全軌道運行的指南針,其獲表決通過具有里程碑意義。

  繼我國首部網絡安全法頒布之後僅一個多月,2016年12月27日,經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批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我國首部《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作為我國網絡空間安全的綱領性文件,其重點分析了目前我國網絡安全面臨的“七種機遇和六大挑戰”,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的“五大目標”,建立了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和平安全的“四項原則”,制定了推動網絡空間和平利用與共同治理的“九大任務”。

  為落實網絡強國戰略,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2016年8月,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統一權威的國家標準工作機制。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國家標準委的領導下,在中央網信辦的統籌協調和有關網絡安全主管部門的支持下,對網絡安全國家標準進行統一技術歸口,統一組織申報、送審和報批。《關於加強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提出,將推動網絡安全標準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銜接,促進網絡安全標準與信息化應用標準同步規劃、同步制定。

  打擊新型網絡違法犯罪

  近年來,利用通信網絡和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犯罪活動呈高發態勢,犯罪涉案鏈條長,團夥組織嚴密,詐騙手法逐步升級且更趨隱蔽,受害群體已覆蓋各行各業、各個年齡階段,給人民群眾造成了巨大的財産損失,已經成為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公害。2016年8月21日,山東臨沂的一位準大學生徐玉玉,因被詐騙電話騙走9900元上大學的費用,最終導致心臟驟停不幸離世,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電信網絡詐騙再次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

  習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指出,“網絡詐騙案件越來越多,作案手段花樣翻新,技術含量越來越高。這也提醒我們,在發展新技術新業務時,必須警惕風險蔓延”。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其提出了一系列從源頭防範的舉措並明確了打擊目標,指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公害,必須堅決依法嚴懲。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201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犯罪特點,在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行業的意見的基礎上,依照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提出了依法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的總體要求,明確了依法從重處罰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確定了詐騙“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堅持了全面懲處關聯犯罪的原則、準確認定了共同犯罪與主觀故意的區別、依法確定了案件管轄及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並提出了涉案財物的處理規則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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