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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協定護航“一帶一路”

2017-05-05 16:34:09|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徐艷清):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截至2017年4月底,中國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

  在“一帶一路”倡議落地的三年多裏,中國稅務部門積極談簽、用足用好國際稅收協定,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消除雙邊重復徵稅、提供穩定明確的稅收環境、妥善解決涉稅爭議發揮了重要作用。舉例來説,因兩國稅收徵管差異,某國向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提出要徵收2009-2013年稅款和滯納金1635萬美元。歷時一年,歷經四輪交涉磋商,兩國外交部和稅務部門就雙邊稅收協定中關於民航國際運輸在境外享受免稅待遇的有關問題達成共識,為企業避免了重復徵稅。

  稅收協定的簽署,可為締約雙方跨境經營納稅人提供可靠的稅收預期。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通過用好稅收協定,為企業明確了徵稅稅率、東道國對利潤徵稅門檻、母國抵免規定、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方法。這無疑給納稅人大大提高了稅收確定性,納稅人只需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的內容,不必再擔心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什麼時候變、怎麼變。

  配合“一帶一路”倡議在更大範圍行進,中國稅務部門將繼續用好稅收協定,為跨境經營納稅人提供保障和支持。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蒙玉英錶示,“我們將根據形勢變化和企業遇到的新情況繼續談簽、修訂稅收協定,不折不扣執行稅收協定。在境外,推動締約對方主管當局為中國企業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國內,落實好協定規定,維護‘引進來’企業的正當權益。”

標簽:一帶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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